每日经济新闻

    上海试点减负170亿 营改增扩围或推动分税制变革

    2012-10-23 01:33

    抓紧制定扩大改革试点具体方案,扩大试点范围,将邮电通信、铁路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纳入改革试点。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胡健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胡健 发自北京

    “抓紧制定扩大改革试点的具体方案,有序扩大试点范围,适时将邮电通信、铁路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纳入改革试点。”10月18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主持召开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座谈会时强调。

    营改增试点自今年以来已经分两批次逐步推向9省市和3个计划单列市,在试点行业和地区继续延伸乃至推向全国已成为趋势。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认为,以营改增为代表的结构性减税将为中长期稳增长发挥更大的力量。如果营改增未来几年之内推到全国,整个年度减税量不会低于3000亿元。

    营改增蓄势扩围三行业

    从8月1日开始至年底前,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 “营改增”试点,正陆续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等8个省、直辖市及宁波、厦门、深圳3个计划单列市。这些地区的经济总量、服务业增加值和税收收入超出全国的“半壁江山”,这表明营改增扩围速度并不算慢。

    李克强说,推进营改增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是以结构性减税促进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点”,既是重大的改革举措,也是有效的发展措施。在座谈会上,李克强明确提出适时将邮电通信、铁路运输、建筑安装纳入行业试点。这是高层领导近半年来首次针对未来改革方向作出明确表态。

    营改增试点效果良好是推广被提上议程的重要原因。今年以来,参与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全部实现了减负,减税幅度平均达到40%。率先试点的上海市共减轻试点企业和下游企业税负170多亿元,服务业实现了10%以上的快速增长,服务业利用外资增长20%以上,一批工业企业实现主辅分离,提升了竞争力。

    针对行业扩围,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表示,营改增试点根本上是要搞活生产性服务业,通过产业转型为中国经济下一阶段增长提供内在动力。

    部分行业税负不降反增

    但与此同时,某些试点行业或地区在客观上也存在着税负不降反增的现象。毕马威北京税务部合伙人邸占广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税负不降反增的情况在上海试点期间在个别行业就有暴露,这其中有无法开具抵扣发票等技术性原因,上海采取的办法是进行补贴,但这只是应一时之急,不能当成长期的解决机制。他认为,国家扩大试点城市会从平稳角度出发,上海还有很多问题没有完全解决,扩大试点城市也是为了更清晰地暴露问题。

    事实上,早在上海还未开始试点前,建筑安装行业被纳入试点的呼声就非常高。刘桓曾向筹备营改增试点的北京市提出,将建筑安装业等纳入试点,但这些行业改革的复杂程度很高。

    刘桓解释说,建筑安装业涉及的产业链太长,砖瓦沙石等部分建筑材料取自乡镇企业和小微企业,这样的企业很多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所以只有在核定、征管各环节探索出更好的增值税改革操作方案和技术之后,才能进入试点。

    住建部也非常重视建筑业 “营改增”调研工作,曾委托中国建设会计学会进行调研,共选出全国100家建筑企业作为调研测算对象。根据已上报测算资料的66家施工企业的测算结果,2011年应交营业税58亿元,而通过增值税测算应交税112亿元,反而增加税负54亿元。

    中国建设会计学会专家组选中24家施工企业进一步调研,其结果是24家企业2011年应交营业税35.8亿元,营改增测算应交增值税69.67亿元,企业税负增幅达94.61%。造成建筑业税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拿不到抵扣的进项专用发票。通过调研测算,全国施工企业目前实际能拿到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的只有31%。

    邮电通信行业也面临类似问题。财税专家李文海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像邮电通信营改增短期可能会给行业带来巨大变动,尤其是企业很可能将税负增加部分转移至终端消费品,如移动上网收费价格迅速上涨等,因此决策层在启动试点时需要慎重。

    对此刘桓表示,增值税是一个很长的链条,进入营改增试点链条上的行业越多,各个行业间的税负公平性就越彰显。反之,部分行业短期内税负不降反升的局面就很难克服。

    或推动分税制改革

    除行业和地域扩大之外,围绕营改增探讨最多的话题莫过于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如何对增值税入库部分进行分成。营改增范围扩大,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变化必然会使现行分税制发生变革。

    增值税和营业税是目前主要的两种流转税,两者之和占整个税收收入约40%,但营业税是地税,并且是地方第一大税种,而增值税是国税和地税按3:1的比例进行分成,如果二者合一,必然涉及到税制的顶层设计,“分税制”也将面临调整。

    财政部曾发文明确,关于改征增值税的收入划分,试点期间收入归属保持不变,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仍全部归属试点地区,改征增值税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也全部归属试点地区。

    一名试点地区的财政局局长告诉记者,目前营改增方案中,除结构性减税效应会减少地方原有的应征营业税之外,还未有其他方面影响,但这毕竟是试点方案,以后能不能确定下来仍不明朗。“如果以后推向全国之后两税完全合并,而再按照现有的比例进行分成,无疑会对地方财政造成压力。”

    从将来或许会被纳入试点的铁路运输业也可以看出端倪。此前,无法按试点省市划分收入是铁路运输业纳入试点的最大掣肘,现在通过进入地方收入盘子而开了一个口子。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中央财政在设计营改增方案时考虑得很周全,在方案中也提到由于减税而造成的损失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地方财政虽然可能面临短期减收,但随着试点不断推进,服务业发展会带来税基增大。此外,由试点地区产生的“洼地效应”也会促使非试点地区期待尽快纳入其中。

    无可否认,“营改增”试点对于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的关系形成了挑战。“在不改变中国税制结构的前提下,有两个备选方案。”张斌认为,一个是随着两税合并之后,分成关系延续目前的格局,即营改增部分全归地方;另一个方案是在新的大增值税范畴之内,由中央和地方重新设定一个分成比例,比如从现在的75%和25%分成转变为六四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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