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民航第一案”一审东星航空败诉 称将上诉到底

    每经网 2011-12-10 11:22

    东星集团认为民航中南局的不当行政执法,导致了东星航空的破产清算,以及东星集团的全面瘫痪。

    每经记者 李亚蝉 发自广州

    12月8号傍晚开始,全国各地很多航空、司法口线记者陆续接到短信--东星集团诉民航中南局一案将于次日上午10点于广州市白云区法院进行一审判决。

    今年春天,淡出公众视野多时的民营航空公司东星航空以起诉民航中南局的方式,再次成为媒体的关注焦点,而这距离2009年3月14日东星航空被责令停飞已过去了两年多。

    这是中国民航史上首宗“民告官”案

    自那以后,东星集团总裁兰世立年轻的侄女兰剑敏和知名律师严义明频频接触媒体,期间更因兰世立狱中实名举报武汉市市长一度引起轩然大波。而这一系列的风波也被认为是已剩满地残局的东星航空的最后一博。

    不过兰剑敏的奔波目前回天乏力。昨日(12月9日),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对这起民航史上首宗“民告官”案做出一审判决,东星航空败诉。

    东星突围首败

    12月9日上午,东星航空诉民航中南局一案如期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开庭。律师严义明独自出庭,未见兰剑敏。

    前一天晚间,她在微博上发了一条消息,说“今夜无眠”。

    结果显然并不算意外。在一审判决法庭上,头发已经花白的严义明在法官宣读判决书全程,基本低着头,时而以手掌支案,显得有些憔悴。

    审判长杨东伟最后宣布法院支持民航局认定东星航空公司有重大安全隐患要停,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定下东星航空这场绝地突围的首个败局。

    今年2月24日,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受理此案。作为东星航空的两大股东,湖北东星集团有限公司、武汉东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不服民航中南局2009年3月责令东星航空停飞,将其告上法庭。

    在当年3月15日被责令停飞后,本已奄奄一息的东星航空很快走向破产。

    据了解,目前东星航空剩下的最后资产仅有钟祥风景区,而该资产也正面临被地方政府接管的命运。据媒体报道,2003年3月30日,东星集团与钟祥市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钟祥旅游公司”)签订了一份《钟祥旅游开发建设合同书》。根据合同约定,由开发公司将钟祥区域内显陵、黄仙洞以及温峡三个旅游景区交由东星经营,开发公司为东星代办土地使用权证的登记手续等;同时,约定东星投入不少于1亿元的资金进行建设,自行经营至2043年3月30日;最后约定,一方违约则应承担投资额3%违约金。

    此前兰剑敏称,东星集团为此已经将开发公司告上法庭,湖北省高院已受理此案,开庭日期未定。

    而围绕东星航空停飞等事,兰剑敏在这半年多里,南上北下,分别在北京、广州等地召开新闻发布会。其中在广州一次主要是为诉民航中南局一事争取声援;而在今年9月在北京的发布会则更为引人关注:兰剑敏以东星集团总裁助理的身份痛陈武汉市副市长袁善腊有包养多名情人、收取巨额贿赂、将政府巨额资金借给黑社会发放高利贷、指使他人组织围攻政府机关、滥用职权、对受害者进行打击报复“六大罪状”,并将矛头对准了自己曾经的合作伙伴融众集团。

    这次实名举报引起渲染大波,并引起融众集团反击。真相如何,目前尚难定论。

    而除了本人主持发布会,兰剑敏还通过微博、QQ等渠道与媒体进行沟通。

    诉民航中南局一案的败诉,可以算作东星航空这一系列绝地突围的首次失利。

    一审判决后,严义明表示在与当事人讨论后应该会进行上诉。兰剑敏此后表示将坚决上诉。

    当年残局成败诉主因

    败诉来得并不意外。

    律师严义明认为,判决受到了湖北地方政府和民航中南局的影响。而此前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即使排除“民告官难胜”因素,东星航空胜面其实也并不大。

    白云区法院的判决认为,民航中南局对东星航空做出责令停飞的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清楚、证据充分。

    民航中南局提供的证据显示,东星航空2005年底成立以后,民航中南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已发现东星航空公司存在安全基础薄弱,安全隐患控制能力差等问题。2009年2月,东星航空公司因重组谈判,公司内部动荡,员工思想不稳定的问题更加突出。同年2月16日,民航湖北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民航明传电报的方式向被告发出《关于对东星航空有限公司运行检查的情况报告》,该报告显示东星航空存在机务人员大量裁员无法保障飞机日常维修、具有独立放行能力的签派人员长期不足等问题。

    为此,中国民用航空局于2009年3月11日向被告发出通知,要求民航中南局“严密监控东星航空公司的运行保障并加大指导力度,尤其要掌握关键岗位人员的思想状态,及时予以疏导”。次日,民航中南局即组成两级安全检查组对东星航空公司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其安全管理仍存在重大问题,对飞行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民航中南局的这些描述反映了当时陷入困境的东星航空的混乱局面。

    不过这并不是将东星航空推向停飞的全部原因。

    律师严义明提出,在东星航空收到停飞函两个月前,刚刚通过民航局组织的三级民航主管行政机构的安全审计,综合得分为94.6分,为当年中国航空公司安全审计中得分的最高分。严义明认为,不论此前东星航空确实存在怎样的问题,但根据此前相关部门给出的整改建议,并没有任何信息指向这些问题至于导致东星航空被责令停飞。

    事实上,最后促使民航中南局发出停飞函的与武汉市政府有关。

    判决书显示,武汉市政府向民航中南局发出了《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飞东星航空公司航班的函》,请求民航中南局从2009年3月15日起,批准全面停止东星航空公司所有航班飞行。

    而此后民航中南局向东星航空发去的停飞函也体现了这一影响。

    更戏剧的是,几乎同一时期,通用电气商业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等6家债权人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认定截至2009年3月9日东星航空拒不偿还7400多万人民币,且明显缺乏偿清能力,请求对东星航空进行破产清算。

    ……

    2009年3月,一时山雨俱来,将陷入困难的东星航空推向万劫不复的深渊。

    而从昨天的判决看,2年10个月,仍然是当年的残局将东星航天一系列辛苦突围引向败诉。

    严义明告诉记者,最后一次探视兰世立在今年11月,由于当时隔着两道玻璃且反光,从兰的面部表情难以判定其目前健康状况。

    事件回顾:

    2005年11月底,兰世立宣布进军航空业,随后他不可思议地以1.8亿元的首付,签下了由空客和GE商用航空服务公司提供的20架飞机大单;

    2006年5月15日,8大国有航空公司联手各大旅行社、机票代理商,对东星航空发出“封杀令”;

    2009年3月10日,通用电气商业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等6家债权人请求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对东星航空进行破产清算;

    2009年3月14日,东星航空拒绝国航收购,称无法形成商业合作基础;

    2009年3月15日,东星航空公司被停飞;

    2009年3月20日,武汉市政府称可能对东星航空实施破产;

    2009年4月2日,东星破产程序启动,中航或以分公司名义参与竞拍;

    2009年8月27日,武汉中院裁定东星航空破产清算;

    2010年2月23日,武汉市法院下达逮捕兰世立的决定,并交付武汉市公安局执行;

    2011年2月9日;东星集团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状

    2011年5月9日;东星集团起诉民航中南局案9日在广州开庭审理;

    2011年9月1日,兰剑敏以东星集团总裁助理的身份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举报武汉市副市长“六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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