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10月14日,欢瑞世纪(000892.SZ)公告称,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钟君艳、陈援等五方应将其合计持有的1.16亿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11.78%)以总价1元转让并过户至公司后注销,不足部分按7.66元/股现金补偿,并支付律师费130万元。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存在上诉可能,且被告所持股份有司法冻结情形,执行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利润影响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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