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文多 每经编辑|金冥羽
9月5日盘后,ST金花(SH 600080)公告称,公司董事长邢雅江于2026年9月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陕西监管局对邢雅江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合计处以900万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同日公告称,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约747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对ST金花董事长邢雅江的处罚,源于一年多前的立案调查。
2025年5月23日,因涉嫌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邢雅江进行立案。
时隔一年多,调查结果出炉。根据ST金花于2026年8月21日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陕西证监局查明了邢雅江涉嫌的两项主要违法事实。
其一,邢雅江通过实际控制的陕西聚昶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昶和商贸),安排该公司委托新余兴鹏同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新余兴鹏)参与ST金花的司法竞拍。新余兴鹏之后代为持有并减持了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25%的股份。
而聚昶和商贸参与竞拍的资金主要直接来源于邢雅江控制的公司。
其二,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邢雅江与儿子邢博越为父子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截至2022年2月16日,邢博越作为上市公司副总经理,已持有ST金花17.30%的股份。二人合计持有ST金花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后,如邢雅江与一致行动人所持ST金花已发行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减少超过1%时,邢雅江应当在该事实发生的次日通知ST金花并予公告。
但邢雅江未依法履行上述义务,并因此导致ST金花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股东相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陕西证监局认为,邢雅江未就持股变动情况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的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同时,这一行为直接导致了ST金花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前十名股东信息、前十名股东之间存在的一致行动情形不实,相关信息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陕西证监局拟对邢雅江作出行政处罚。针对未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持股变动信息的行为,拟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针对导致公司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拟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50万元罚款。两项处罚合计共计900万元。
在邢雅江收到巨额罚单的同时,ST金花自身的经营状况也亮起了“红灯”。
就在今年4月,这家药企的股票简称变更为“ST金花”。原因在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需要注意的是,邢雅江在2025年5月23日也曾收到陕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原因是邢雅江因涉嫌犯罪于2024年4月至7月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但邢雅江作为上市公司董事长,未及时将前述事项报告ST金花,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年12月,邢雅江因上述事项收到正式的行政处罚——罚款350万元。
能让投资者稍好过一点的,应该是上市公司的扣非后净利润表现。
ST金花于8月21日晚间同步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2.46亿元,较上年同期的2.41亿元微增1.81%,扣非后净利润约为918.62万元,同比增长35.29%。
截至发稿,ST金花报4.85元/股,市值约为18.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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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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