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赵李南 每经编辑|董兴生
今年6月,一家开展业务不久、厂房靠租、设备靠融资租赁、部分产能依赖外协的企业的控股权,被五洋自控(SZ300420,股价6.27元,市值70.00亿元)以超6.8亿元对价收入囊中,溢价率超过1969%。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标的企业原股东之一所得约4亿元转让款,或被用于接盘五洋自控原实控人手中的剩余股份;为业绩对赌提供担保时,这批股票又被质押给了五洋自控现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这笔交易涵盖收购资产、买入股票、质押股权等多个环节,形成了一条耐人寻味的“连环交易”。
图片来源:记者根据五洋自控公告及采访制图
2025年12月,五洋自控原控股股东侯友夫、蔡敏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6.75亿元的对价将五洋自控15%的股份转让给姚小春控制的深圳市高梧卓越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梧卓越”)。
由此,五洋自控的控股股东变更为高梧卓越,公司实际控制人由侯氏夫妇变更为姚小春。
姚小春入主半年后,2026年6月,五洋自控宣布拟以6.81亿元现金收购东莞市柯斯宇液冷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斯宇”)51%股权。公告显示,柯斯宇聚焦不锈钢波纹管、分水器、冷板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服务器提供核心部件支持。
根据《收购协议》,五洋自控拟收购时培培、王伟和刘松三人持有的柯斯宇30.60%、15.30%、5.10%股权。
图片来源:五洋自控公告截图
这份收购方案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标的资产的评估溢价。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显示,以2026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柯斯宇账面净资产为6558.44万元。然而,经市场法评估,其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高达13.57亿元,评估增值12.91亿元,评估增值率达到1969.09%。
对于收购款的来源,五洋自控在公告中称,拟综合使用贷款及自有资金形式进行支付。
审视柯斯宇的基本面,其财务数据与经营模式呈现出明显的“轻资产”和“低无形资产”特征。
工商资料显示,柯斯宇成立于2022年12月20日。但据五洋自控披露,柯斯宇主要业务于2025年下半年(8月)才开始正式起量。
资产评估报告进一步揭示了柯斯宇的运营细节。截至2025年底,柯斯宇的无形资产约4.5万元,都为发明专利。换言之,柯斯宇并无“土地使用权”。
评估报告明确指出,柯斯宇存在“租赁厂房”的情况,公司租用了东莞市同易物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处的多处物业。不仅厂房是租的,公司的多项设备,如高真空高温钎焊炉、微焦点X-RAY透视检测设备等,均系通过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取得,存在抵押事项。
图片来源:五洋自控公告截图
此外,作为一家制造型企业,柯斯宇的自有产能存在短板。五洋自控在风险提示中明确披露了“分水器产品产能依赖外协的风险”,指出目前标的公司分水器产品的产能供给主要依赖外协加工,自有产能不足。
然而,正是这样一家厂房靠租、设备靠融资租赁、部分产能依赖外协、专利权仅约4.5万元且正式起量仅数月的企业,却交出了一份靓丽的业绩答卷。
公告显示,在2025年度(实际业务自当年8月起),柯斯宇凭172万元的研发费用和226万元的销售费用,就实现高达1.05亿元的营业收入和4427万元的净利润。2026年第一季度,柯斯宇营业收入为4736万元,净利润达到2111万元。
7月23日,记者向五洋自控发送了采访函,问题包括:柯斯宇的使用权资产是否为租赁的厂房?柯斯宇是否有自己的厂房?是否有自己的专利技术?给予其1969.09%溢价的定价依据是什么?柯斯宇掌握了哪些不可替代的核心竞争壁垒以支撑该估值?在研发和销售投入较低的情况下,柯斯宇实现高额营收和利润的商业逻辑、核心驱动力及合理性是什么?
但截至发稿,五洋自控未有回应。
按照约6.8亿元的收购总价,柯斯宇原第一大股东时培培(原持股60%)通过转让30.60%的股权,可以从中获取约4.09亿元现金对价。
2026年6月3日,五洋自控披露了该笔收购计划。仅仅23天后,这笔巨额现金就找到了新的“去处”。
6月26日,时培培作为受让方,与五洋自控原控股股东侯友夫、蔡敏以及股东孙晋明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侯友夫、蔡敏、孙晋明将其所持上市公司合计5691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979%)转让给时培培。本次股份转让价格7.20元/股,转让价款合计约为4.1亿元。
从资金规模看,时培培向五洋自控出售资产所得的约4.09亿元对价,或被用于向五洋自控的前实控人侯友夫、蔡敏等人购买其手中剩余的“尾货”股份。
时培培、王伟、刘松对上市公司五洋自控做出了业绩承诺:柯斯宇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0.9亿元,2027年和2028年合计净利润不低于2.7亿元。为担保该业绩补偿义务的履行,三人需要将柯斯宇剩余49%的股权质押给五洋自控,时培培还需质押其受让的约5691万股五洋自控股票。
在常规的并购重组中,由于业绩对赌的相对方是上市公司主体,担保措施的对象理应是上市公司。
但根据本次《业绩补偿协议》,时培培应将其持有的五洋自控约5691万股股票质押给高梧卓越,而高梧卓越由上市公司新实控人姚小春控制。
记者注意到,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份作为质权的标的。但将5.09%的上市公司流通股质押权归属于实控人姚小春名下企业,记者就“该情况是否造成债权和质权不对等?若发生极端违约情况,如何确保上市公司的利益能得到第一顺位的保护?”等相关问题向五洋自控发出《采访函》,截至发稿未获得回应。
针对《业绩补偿协议》,四川信和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李剑波认为,上市公司基于《业绩补偿协议》项下的权利还是能够得到保障的。一是因为时培培用未转让(柯斯宇)股权提供了质押担保;二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高梧卓越共同承担业绩补偿义务。时培培将股票质押给高梧卓越,实际上是对高梧卓越业绩补偿义务的反担保。
此外,从监管角度而言,李剑波认为,如果后续触发担保和补偿,金额足够大的情况下,有可能会涉及到上市公司股份调整问题。
记者也就“高梧卓越收购五洋自控股票、五洋自控收购柯斯宇51%股权、时培培受让五洋自控股票、时培培将受让股票质押给高梧卓越,这四个环节(或其中部分环节)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向五洋自控发出《采访函》,但截至发稿未获得回应。
7月23日,记者致电柯斯宇工商注册电话,接线人士给出了一个确定性的回答,即“五洋自控收购柯斯宇51%股权、时培培受让五洋自控股票”两个环节是一起谈的。
以下是记者与该人士的对话节选:
记者:应该是上市公司买了你们之后,你们又买了上市公司的股票,对吧?
柯斯宇人士:对。
记者:这个事情是一块谈的吗?还是怎样的?
柯斯宇人士:就在我们谈这个并购的时候一起谈的。
记者:上市公司买你们,你们拿到钱之后再买上市公司(的股票),是这样?
柯斯宇人士:对。
记者:然后股票是质押给姚小春(控制的企业)了?
柯斯宇人士:我们是从他们那个特定的人这边转过来的嘛。
记者:对。就是上市公司原来的股东,你们去买他的,最后你们把股票质押给姚小春(控制的企业),是这样?
柯斯宇人士:也不相当于质押吧,我们也看好这个行业,所以我们也买了一些股票,就等于说有一笔投资。
记者:但是质押这个事情,上市公司说,是已经质押给他(控制的企业)了,对吧?
柯斯宇人士:也可以,因为他们上市公司,他们可能用一些公司的流程、运作,他们会这样写。
记者:对你们而言,你们认为在这个交易过程当中,你们会不会(觉得)有利益的受损?
柯斯宇人士:这个没有。
此外,该人士告诉记者,柯斯宇的客户主要为台资客户。针对业绩快速增长,上述人士向记者表示:“因为这个行业比较好,而且技术我们走得比较快,一些测试设备、仪器,(我们)都比较舍得投入,就占了先机,可以快速接到订单。然后我们的产品客户满意度也比较好,所以说整体发展就比较快。”
针对外协生产,该人士表示:“今年我们这边有自己重新上设备,所以说全部自己做,就不需要外发。”
记者也致电高梧卓越的工商注册电话,对方接听后得知是记者,称在开会,随即挂断电话。随后,记者多次致电,都未能接通。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媒资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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