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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算了0.95亿元!金冠股份中标公告金额披露不准确,同时收下警示函、监管函

2026-07-24 22:13

每经记者|文多    每经编辑|陈旭    

7月24日,金冠股份(SZ300510,股价3.44元,总市值28.37亿元)接连收到吉林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及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

监管文件显示,金冠股份因项目中标金额披露不准确,错误金额9528.66万元,占更正前披露金额的37.76%,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中标公告已进行更正

金冠股份7月22日发布“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因工作人员疏忽,中标项目筛选口径有误,导致部分中标项目信息错误。7月23日,公司发布公告进行了更正。

更正前,公告显示金冠股份近期中标了国家电网及其下属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济宁市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吉林吉润新材料有限公司、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项目,中标金额合计约2.52亿元。

更正后的公告显示,中标客户名单发生变更,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济宁市市政投资有限公司被移除,新增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合计调整为约1.57亿元,较原公告减少9528.66万元。

从具体项目明细来看,更正前的公告列示了17个中标项目,更正后的公告则列示13个项目。对比金冠股份6月1日披露的中标公告可发现,7月22日发布的中标公告将6月1日公告中已列示的部分项目再次进行了披露,比如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的项目等。

此外,更正后公告新增了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的两个项目:金冠股份中标的储能柜项目金额5388.37万元,子公司能瑞电力中标的充电设备项目金额1618.55万元。

金冠股份在更正公告中表示,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公司承诺将进一步加强文件的编制及审核工作,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7月22日,公司披露项目中标的公告,次日即披露更正公告,再过一天,公司便收到监管文件。

吉林证监局在7月24日下发的警示函中指出,金冠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邬劲松、副董事长张艳利、总经理马丹阳、董事会秘书吴帅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规定,吉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根据警示函要求,金冠股份及相关责任人应当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吉林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公司方面表示,将吸取教训、认真总结,积极进行整改。公司同时强调,本次收到警示函事项不会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同日,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也下发监管函,深交所要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媒资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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