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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度更正2024年年报笔误、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 信濠光电被责令改正

2026-07-08 23:16

每经记者|文多    每经编辑|杨军    

7月8日盘后,信濠光电(SZ301051,股价21.72元,市值61.74亿元)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和深交所监管函。因2024年年报存在多项低级错误等问题,上市公司被责令改正。

根据7月8日公告,深圳证监局指出信濠光电存在多个问题: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未完整披露与深圳市骏达光电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内幕信息管理不规范、部分会议记录存在错误、收入核算不规范、部分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准确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公司2026年发布的两份更正补充说明公告发现,上市已接近5年的信濠光电,之前对2024年年报、2025年年报中的大量笔误进行过修改。

信濠光电主要从事玻璃防护屏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6年3月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将2024年总体产销量情况从“略有下降”误写为“略有增长”;将2024年年报中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量同比增减幅度从-12.00%更正为-12.27%,生产量同比增减幅度从-23.00%更正为-23.57%;在“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项下,漏写了讯濠光电(滁州)有限公司及其2024年净利润;独立董事2024年固定津贴也从8万元更正为10万元。

在7月3日发布的公告中,信濠光电不仅更正了2025年年度报告《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冯海涛)》,还对2024年年报再次更正。对2024年年报,信濠光电(恩施)有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从0.25更正为0.15。在《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冯海涛)》中,一处文字将2025年度写成2024年度。

深圳证监局指出,信濠光电的上述行为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等多项规定,影响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从而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姚浩、董事会秘书周旋对上述信息披露相关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监管决定,信濠光电需在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夯实财务核算基础,提高财务人员专业水平。

深交所监管函也强调,上市公司必须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信濠光电在公告中表示,将全面梳理财务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严格按照深圳证监局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上市公司还表示,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媒资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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