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晚,英力股份连发两份公告,终止两项投资:一是以4.68亿元收购优特利约77.94%股份,该计划于2025年披露,公司称因市场环境变化而终止;二是全资子公司安徽飞米新能源与莱茵控股在荷兰设立企业的事项,该计划于2024年披露,因项目实施条件变化、未取得实质进展而终止。英力股份承诺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且强调荷兰项目未实际出资。
每经记者|文多 每经编辑|魏文艺
6月9日晚间,英力股份(SZ300956,股价13.23元,市值28.50亿元)连发两份公告,宣布终止两项投资事项:以4.68亿元的对价收购深圳市优特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特利”)约77.94%股份,以及全资子公司在荷兰投资设立企业的事项。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两起投资计划分别于2025年和2024年初次披露。
英力股份此次终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最早可追溯到2025年。
2025年4月,英力股份披露了相关交易预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19名交易对方购买优特利的控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公告,标的公司优特利主要从事以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为核心的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布局储能类锂离子电池业务。
2025年9月,英力股份进一步披露了带有明确交易价格的交易草案。交易草案显示,优特利截至2025年5月31日资产总额为9.42亿元,股东权益为4.23亿元。经营业绩方面,优特利2025年1—5月营业收入为2.74亿元,净利润3012.82万元。2024年,标的公司营业收入为6.62亿元,净利润3882.10万元。
英力股份在公告中表示,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充实上市公司消费电子业务版图,充分发挥双方协同效应,有利于增厚上市公司收入和利润,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图片来源:英力股份公告
然而,这项资本运作最终未能落地。英力股份在6月9日公告中称,本次交易自2025年4月筹划以来,公司先后完成了披露交易预案、交易草案,提交申请文件获深交所受理、回复审核问询函、因财务资料过有效期中止审核后恢复审核等工作。
对于终止原因,英力股份表示,终止本次交易并撤回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目前市场环境变化,并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协商后作出的决定。
英力股份承诺,自终止本次重组事项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与终止收购事项同步,英力股份全资子公司安徽飞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飞米新能源”)与莱茵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控股”)共同投资设立荷兰飞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荷兰飞米”)的事项也宣告终止。

图片来源:英力股份公告
根据公告,英力股份董事会表示,本次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早在2024年1月25日,英力股份曾公告称,投资设立荷兰飞米是为开发海外新能源项目、建设和发展海外光伏电站、带动国内组件外销等。
根据当时披露的方案,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1300万欧元,主要从事新能源项目的投资、能源管理、购售电相关业务等。
双方约定,荷兰飞米的出资比例为安徽飞米新能源出资1235万欧元,占注册资本的95%;莱茵控股出资65万欧元,占注册资本的5%。
然而,时隔两年多后,这项海外投资计划最终终止。英力股份表示,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项目实施条件发生客观变化,项目至今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投资风险,经公司审慎研究、综合考量各项客观因素,在双方友好协商、互相理解的基础上,英力股份决定终止上述投资项目。
英力股份还强调,这次对外投资设立目标公司事项尚未实际出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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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片来源:祝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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