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晚,仙鹤股份公告称,实控人之一王明龙因涉嫌短线交易,收到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年11月27日至2025年11月14日,王明龙利用朋友账户频繁操作自家股票,被警告并罚款60万元。仙鹤股份称,王明龙不参与日常管理,该事件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每经记者|彭斐 每经编辑|杜宇
6月9日晚间,仙鹤股份(SH603733,股价27.06元,市值191.51亿元)对外发布了一则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指出,仙鹤股份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明龙因涉嫌短线交易,于2026年6月9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监管部门查明,王明龙在近五年的时间里,利用朋友账户累计买入“仙鹤股份”股票成交金额超3767万元,累计卖出超3507万元,构成了短线交易违法行为,最终被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下称“每经记者”)注意到,针对此番风波,仙鹤股份在公告中明确表示,该处罚事项仅涉及王明龙个人,其目前已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及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仙鹤股份实控人之一的短线交易案,从立案到最终处罚落地历时两月有余。
早在2026年4月3日,王明龙就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短线交易被正式立案。随后在5月29日,王明龙收到了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的详细违法事实,出生于1968年9月的王明龙作为仙鹤股份实际控制人之一,曾于201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2月30日期间长达十年的时间里担任公司董事。在2020年11月27日至2025年11月14日期间,王明龙利用其朋友汤某发的证券账户,频繁操作自家股票。
每经记者注意到,在上述长达近五年的时间区间内,王明龙利用该账户累计买入“仙鹤股份”股票152.86万股,总成交金额达到3767.32万元。同时,该账户累计卖出“仙鹤股份”股票145.01万股,成交金额为3507.42万元。
监管部门认定,这一行为存在将持有的“仙鹤股份”股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情形,有相关人员询问笔录、证券账户资料、证券交易流水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王明龙作为仙鹤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的短线交易违法行为。
公告显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浙江监管局决定对王明龙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决定书同时明确,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直接汇交国库。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仙鹤股份在公告中强调,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事项仅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明龙个人,其目前并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因此该事件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及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每经记者注意到,作为国内大型高性能纸基功能材料研发和生产企业,仙鹤股份的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高性能纸基功能材料及其浆类原材料和化学原材料。其生产的纸基功能材料产品种类繁多,涵盖了食品与医疗包装材料系列、烟草行业配套系列、日用消费系列等六大系列60多个品种。
截至2025年,仙鹤股份及其合营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拥有特种浆纸及纸制品的年生产能力已超200万吨,现有特种纸机生产线62条、制浆生产线8条。
从财务数据来看,仙鹤股份近期的经营业绩保持了良好的增长态势。2025年年度报告显示,仙鹤股份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3.43亿元,同比上升20.14%;归母净利润为10.13亿元,同比上升0.88%。在产销方面,2025年公司完成机制纸产量163.74万吨,同比增长35.08%;特种浆纸销售量达180.57万吨,同比增长38.82%。
与此同时,仙鹤股份在研发和创新上持续加码,2025年费用化研发投入达1.76亿元,同比增长30.75%。
进入2026年,仙鹤股份的营收和利润依然保持双增。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仙鹤股份在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1.6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88%;归母净利润为2.51亿元,同比增长6.20%。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媒资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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