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6月3日,宏川智慧公告,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宏川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海川及其一致行动人东莞市宏川化工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承诺人”)出具的《关于不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承诺人自愿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主动减持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公司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新增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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