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晚吉林碳谷披露,其实控人将由吉林市国资委变为吉林省国资委。吉林市国资委将化纤集团30.96%股权无偿划转至吉林省国资委,后者将合计持股50.32%,成为控股股东,进而成为吉林碳谷新的实控人。此次国资划转是吉林省对碳纤维产业战略的重大调整,吉林省国资委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暂无重大调整计划。
每经记者|文多 每经编辑|董兴生
吉林市是全国唯一与所在省(吉林省)同名的城市。5月28日晚,吉林碳谷(920077.BJ)披露,其实控人将从吉林市国资委变为一字之差的吉林省国资委。
据披露,吉林市国资委已于2026年5月27日与吉林省国资委签署《无偿划转协议》,将吉林碳谷间接控股股东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化纤集团)30.96%的股权无偿划转至吉林省国资委。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吉林省国资委将合计持有化纤集团50.32%的股权,成为化纤集团控股股东,而化纤集团直接、间接持有吉林碳谷48.44%的股份表决权,因此吉林省国资委成为上市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
据公告,在本次划转前,吉林省国资委已持有化纤集团19.36%的股权。划转完成后,吉林省国资委对化纤集团的持股比例将增至50.32%,成为化纤集团的控股股东。
由于化纤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吉林碳谷合计48.44%的股份表决权,因此,吉林省国资委将取代吉林市国资委,成为上市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人。吉林碳谷的控股股东仍为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兴新材料),间接控股股东仍是化纤集团。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收购触发收购人的要约收购义务。但由于本次收购系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此外,本次收购尚需在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化纤集团股权持有人的变更登记手续。
从市级到省级,此次国资划转背后,是吉林省对于碳纤维产业发展战略的重大调整。
收购报告书明确提到:“本次收购是吉林省委、省政府对化纤集团定位和发展战略进行的重大调整,目的在于统筹全省之力,从围绕‘国内碳纤维产业链优质发展’‘带动全省产业聚集和经济发展’的高度,全力将化纤集团打造成世界一流企业。”
对于市场关注的上市公司经营稳定性问题,吉林省国资委出具了《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主要内容为:收购完成后,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继续保持吉林碳谷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使其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保持其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及机构方面的独立,保证其独立面向市场的经营能力。
此外,吉林省国资委承诺,在本次收购完成后的12个月内,暂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也没有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促使上市公司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同时,对于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及管理层组成、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以及分红政策等,也暂无进行重大调整或改变的计划。
2024年5月,吉林碳谷曾披露“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其中显示,吉林市国资委当时与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资本运营集团)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备忘录,主要内容为吉林市国资委拟向资本运营集团转让化纤集团、国兴新材料控制权。如今,上述备忘录将自动终止。
封面图片来源:AI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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