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5月25日,卓锦股份(688701.SH)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卓未龙与董事陈奉连送达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卓未龙因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万元;陈奉连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两人已辞去相关职务,判决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运作。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判决尚未生效,如卓未龙先生与陈奉连先生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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