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4月22日,江丰电子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1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如发生重大事项,公司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批复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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