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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记食品董事长林肖芳违规减持被警示 半年内两遭监管点名

    2026-04-11 07:51

    4月10日,安记食品公告称,公司实控人兼董事长林肖芳因在减持中触及1%和5%刻度时,未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且未停止交易,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这已是其半年内第二次被“点名”。2025年11月,安记食品就因会计核算、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林肖芳等多名高管被要求接受监管谈话。

    每经记者|赵李南    每经编辑|黄博文    

    4月10日,安记食品(SH603696,股价15.93元,市值37.47亿元)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林肖芳因在减持公司股份过程中触及相关刻度未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且未依法停止交易,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这已经是林肖芳在短短半年内第二次遭到监管部门的直接“点名”。

    在2025年11月,安记食品就因会计核算不规范等违规行为,被福建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包括董事长林肖芳在内的多名高管被要求接受监管谈话。

    未及时履行信披要求而收到监管警示函

    追溯该事件的起因,需回到安记食品于2026年初披露的一份减持计划。

    今年1月23日晚间,安记食品发布《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截至该公告披露日,林肖芳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约1.07亿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5.70%。因自身资金需求,林肖芳拟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不超过约705.6万股)。

    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间为自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5月13日。

    随后,林肖芳正式启动了该减持计划。根据安记食品于今年3月4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提示性公告,在2026年2月25日至3月2日期间,林肖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约235.20万股,减持价格区间为18.05元/股至18.87元/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

    正是这笔看似按计划执行的集中竞价减持,最终触碰了监管的合规红线。

    在本次减持前,林肖芳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个人直接持有公司45.70%的股份。同时,其配偶王秀惠及其子女林榕阳、林润泽合计持有东方联合国际投资(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该香港公司持有安记食品3528万股,占比15.00%。林肖芳与东方联合国际投资(香港)有限公司被视为一致行动人。因此,本次权益变动前,林肖芳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安记食品的股份比例高达60.70%。

    在林肖芳减持约235.20万股后,其个人直接持股比例由45.70%减少至44.70%,直接下降了1个百分点。由于其一致行动人东方联合国际投资(香港)有限公司的持股数量保持不变,林肖芳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也相应地由60.70%同步下降至59.70%。

    而福建证监局在下发的警示函中明确指出,林肖芳于2026年2月25日至3月2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控股股东林肖芳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从60.7%下降至59.7%。在控股股东林肖芳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和5%相关刻度时,林肖芳未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且未依法停止交易。

    福建证监局认为,林肖芳这一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去年曾被监管谈话

    安记食品及公司核心管理层在合规方面的失误并非首次出现。不到半年前,安记食品就曾因多项财务与资金管理违规问题,被监管部门采取过行政监管措施。

    2025年11月,安记食品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福建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及对林肖芳、林润泽、陈永安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上述这份决定书揭露了安记食品在过往经营中存在的两大核心不规范问题:会计核算不规范以及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

    福建证监局指出,2022年至2024年期间,安记食品使用广州米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红包零钱系统为终端消费者提供扫码发放现金红包的活动。

    然而,在会计处理上,安记食品将支付给客户(即终端消费者)的红包金额计入“销售费用”科目。

    福建证监局明确指出,此举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除了红包问题,监管还指出,2023年和2024年,安记食品部分味精等贸易业务采用了总额法确认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安记食品的“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厂房”未能及时结转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导致公司在相应期间内未计提折旧费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四条、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除了上述会计核算问题,安记食品在募集资金的使用上也存在不规范的情况。

    福建证监局称,安记食品在募集资金到账6个月后,仍然存在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支出,然后再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进行“置换”的情形。

    福建证监局认为,安记食品董事长林肖芳、总经理林润泽以及财务总监陈永安,均未能勤勉尽责,因此被认定对公司前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媒资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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