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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通股份: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4-03 15:58

每经AI快讯,4月3日,天通股份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6年4月3日收到浙江证监局的警示函。警示函指出,2021年至2024年,徐州同鑫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美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兴光电)和嘉兴天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应认定为天通股份的关联方,但公司未披露。2022年至2024年,公司与美兴光电发生的交易金额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但公司未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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