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3月31日,恒光股份公告,公司原八位信息披露义务人曹立祥、李正蛟、梁玉香、胡建新(衡阳籍)、陈建国、贺志旺、陈朝舜、李勇全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于2026年3月31日到期终止,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不再合并计算持股及表决权。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份增减持,各股东持股数量及比例均未发生变化。其中,曹立祥直接持股294.10万股、间接持股782.40万股,合计占总股本9.77%;其依据湖南洪江恒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约定,自2026年3月29日起三年内被不可撤销授权行使该公司所持恒光股份全部表决权,合计可控制上市公司47.05%的表决权,足以实现对公司重大决策的实质控制。因此,公司控股股东拟变更为曹立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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