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7日盘后,ST得润公告称,公司及当事人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2021年和2022年上半年,公司累计虚构回款超5.34亿元,导致多期财报虚假记载。深圳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罚款共计2250万元,其中实际控制人邱建民被罚1200万元并被禁入证券市场5年。
每经记者|文多 每经编辑|董兴生
2026年3月27日盘后,得润电子(证券简称为ST得润,SZ002055)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ST得润在2020年、2021年和2022年上半年累计虚构回款超过5.34亿元,导致多期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处以700万元罚款,对ST得润实际控制人邱建民处以1200万元罚款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当天,邱建民提交辞呈,申请辞去ST得润董事、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职务。
ST得润的财务造假并非简单的会计差错。
2020年至2021年期间,因主要客户经营困难,真实回款受阻,公司面临资金紧张困境。为应对此局面,邱建民采取了非常规手段。
调查显示,2020年至2021年,邱建民通过自有资金及对外借款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ST得润的客户、前子公司及设备供应商。随后,这些收到资金的关联方,再将款项以“偿还历史欠款”的名义转回ST得润。通过这一操作,公司在2020年和2021年分别虚构回款3.95亿元和1.13亿元,少计信用减值损失3.71亿元、6639.31万元。
2022年6月,邱建民协调ST得润子公司,以“预付货款”的名义间接向公司的联营企业提供资金。这笔资金的真实用途是用于到期归还ST得润此前提供的财务资助款。这一操作导致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虚构回款2683.69万元,少计信用减值损失506.1万元。
上述行为直接导致ST得润《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2年1月11日,ST得润在完成有关非公开发行后披露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引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1月至9月财务数据,同样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深圳证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ST得润及相关当事人面临总计2250万元的罚款。
具体包括:对ST得润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对邱建民给予警告,并处以12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当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40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800万元罚款);对公司总裁邱扬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饶琦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更为严厉的是,鉴于邱建民违法行为情节,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ST得润在公告中表示,本次行政处罚认定的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业务活动正常。公司已于2024年4月29日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得润电子”变更为“ST得润”。
2026年1月29日,公司公告称,因公司收到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同时,因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后陆续收到投资者提起的诉讼,公司已协同律师积极进行应诉,由于诉讼周期较长、诉讼情况可能发生变化等各种因素影响,公司赔付金额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基于审慎原则,公司对上述行政处罚以及投资者诉讼充分计提了预计负债,对公司利润水平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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