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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经热评 | 个贷综合融资成本“一张表”,让借款人告别“糊涂账”

    2026-03-16 14:02

    3月15日,金融监管总局、央行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核心内容包括明晰综合融资成本概念、明确成本上限、压实贷款人责任,剑指个贷市场乱象。《规定》自8月1日起实施,届时个人贷款市场将被重塑,消费者知情权等获保障,可便捷“比价”;贷款机构业务面临重构,需提升风控能力,推动行业转型。

    每经评论员 杜恒峰

    3月15日,金融监管总局官网公布消息,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推动解决个人贷款业务息费信息披露不规范、不透明问题。

    《规定》的核心内容有三。

    一是对综合融资成本的概念进行了明晰,即综合融资成本是指由借款人承担的与贷款相关的各项息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等正常履约成本,以及逾期罚息等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在综合融资成本之外,借款人不再负担其他任何成本。

    二是明确成本上限,即贷款人应清晰披露借款人正常履约情形下的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上限。

    三是压实责任,比如贷款人应加强合作机构管理,对合作机构违规违约行为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情形严重的,应采取终止合作、依法追偿损失、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上述核心内容剑指个贷市场乱象。在借贷活动中,贷款利息最直观,但由于每个人资信不同、贷款的机构不同,借款人实际付出的成本也各不相同。

    比如,在小贷市场,借款人需要和贷款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列明利息,但同时还要和融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以增信。类似收取担保费的情况在二手房贷款中也存在,尽管二手房已经有房产抵押。还有一些平台要求借款人以买卡、预存消费等形式付给平台,类似于“砍头息”。另外,也有一些不良贷款中介,利用各种所谓“咨询费”的形式,向借款人收取高额费用。比如,2025年9月就有媒体曝光,王女士通过中介办理了100万元贷款,双方最初约定中介仅收取2%的手续费,然而最终却被收取31万元费用。

    各种费用和所谓的“消费”“预存”五花八门,导致个贷市场鱼龙混杂,一些助贷平台的实际年化融资成本在30%以上,给借款人带来了沉重负担。在“共债”(即同一个人在多个平台负债)情况下,债务人很可能因为其中一个平台的高利息导致资金链断裂,引发连锁反应,给其他平台的债权带来坏账风险。

    2025年10月1日,助贷新规正式施行,24%的年化利率被视为“红线”,而上述综合融资成本上限大概率也将以此为准,为整个市场定好标尺。

    《规定》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届时个人贷款市场将被重塑。

    一方面,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将得到更为充分的保障,参考贷款人列示的“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消费者所见即所得,清楚掌握自己要付出什么样的成本,除此之外再无其他顾虑。同时,有了完全可比的指标,消费者可以更便捷地“比价”,选择最合适自己的机构或产品,规避高息陷阱。

    在去年针对贷款机构向消费者收取高额费用的评论文章中,笔者就曾指出,可以将企业贷款填写“贷款明白纸”的经验推广到个贷,这对解决信息不对称、防止中介“吃差价”有重要作用。

    另一方面,贷款机构尤其是小贷和助贷机构的业务将面临重构。靠高利息填补高坏账的业务模式将难以为继,以此作为商业模式的机构要么转型,要么只能退出市场。对于依赖外部平台获取客源或提供助贷的贷款机构,必须在压低获客成本、管控好合作方上面下足功夫,否则综合融资成本难以达标。

    当然,无论是贷款方还是助贷方,更重要的工作是回到信贷业务的本源,即提升风控能力,精准评估借款人资信,合理定价产品,推动行业从“高息竞争”向“价值竞争”转型。

    封面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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