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联合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发布的A股绿色周报显示,2026年3月第一周,3家上市公司暴露环境风险。文灿股份控股公司超排污总量被罚21万;大禹节水控股公司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被罚12.5万;东江环保联营企业超标排放废气,虽公开道歉仍被罚28万。随着ESG投资理念升温,企业环境责任受重视。
每经记者|刘志远 每经编辑|黄博文

超排污许可证许可总量排放污染物,文灿股份(SH603348)控股公司被罚21万元;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大禹节水(SZ300021)控股公司收到12.5万元罚单……
2026年3月第一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环境保护与信披责任亮起了红灯?且看A股绿色周报第235期。
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环保领域知名NGO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于31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337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环境质量、环境排放和污染源监管记录等权威数据来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国数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数万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环境信息数据,发布“A股绿色周报”,旨在借助环境数据库及专业解析、传播能力,让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中的环境信息更加阳光透明。
根据3月第一周收集到的数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共有3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环境风险。
在企业管理能力、财务状况、行业竞争等因素之外,环境风险日渐成为上市公司重要的经营风险之一。环境风险关乎企业发展,也关乎企业形象。
环境风险榜涉及上市公司分布情况(3月第一周)

本期收录的数据显示,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等风险信息共关联到3家上市公司。其中,1家属于国资控制的企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3家上市公司背后有11.06万户股东,投资标的登上环境风险榜,可能使他们面临投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文灿股份控股公司天津雄邦压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雄邦”)因超排污许可证要求的化学需氧量年排放总量排放污染物,被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罚款21万元。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官网发布文号为“津开环罚〔2026〕4号”的处罚书显示,天津雄邦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120116300554857Q001Q)。排污许可证要求天津雄邦化学需氧量年排放总量为11.303吨,天津雄邦2024年化学需氧量累计排放总量为17.324吨,超许可总量53%。天津雄邦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500m³/日,实际处理260m³/日。
处罚书还显示,2026年1月28日,天津雄邦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提出了听证申请,申请撤销行政处罚。最终,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对天津雄邦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及《天津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附表12的相关规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责令天津雄邦立即改正,并对天津雄邦处罚款21万元。处罚决定时间为2月12日。
3月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文灿股份公开电子信箱发送采访函。3月5日,记者致电文灿股份,接线人员表示暂不了解详情,将去告知相关领导查收采访函。截至发稿时,记者未获进一步回应。
本期收录的数据显示,大禹节水控股公司大禹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禹环境基础公司”)因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被天津市静海区生态环境局罚款12.5万元。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文号为“津静环罚〔2026〕019号”的处罚书显示,天津市静海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人员在现场检查时,花园村农村污水处理站正在运行,但PAC(聚合氯化铝)、碳源药液桶均无药液。经现场负责人手动泵水后,监测人员依法对该污水处理站景观池出水口进行了现场采样并出具《监测报告》。检测结果为:悬浮物为8mg/L,化学需氧量为29mg/L,氨氮为13.1mg/L,总磷为3.41mg/L,总氮为29.1mg/L,pH值为6.8(无量纲)。其中氨氮、总磷、总氮超过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889—2019)一级标准。大禹环境基础公司涉嫌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书还显示,大禹环境基础公司向天津市静海区生态环境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经集体审议研究,大禹环境基础公司提出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依据《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六条,大禹环境基础公司被天津市静海区生态环境局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2.5万元。
3月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大禹节水公开电子信箱发送采访函。3月5日,记者致电大禹节水,接线人员表示,可将采访函发送到对外市场部邮箱。同时,接线人员表示将告知相关人员查收。同一日,记者发送采访函到上述指定邮箱。截至发稿时,记者未获进一步回应。
此外,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官网发布文号为“揭市环(揭东)罚〔2026〕4号”的处罚书显示,东江环保(SZ002672)联营企业欧晟绿色燃料(揭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晟燃料”)排放的焚烧废气中,二噁英类毒性当量质量浓度均值为0.16ngTEQ/m³(每立方米空气中所含二噁英类物质的毒性当量质量),颗粒物折算浓度为43.3mg/m³,分别超过欧晟燃料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浓度(0.1ngTEQ/m³和30mg/m³)0.6倍和0.44倍。
2月6日,欧晟燃料向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提交了《关于请求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处罚的申请》和《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当日,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进行核实,确认欧晟燃料已经改正违法行为,符合相关规定的从轻处罚情形。2月12日,欧晟燃料在《揭阳日报》刊登了《欧晟绿色燃料(揭阳)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公开道歉并作出守法承诺。最终,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欧晟燃料被揭阳市生态环境局罚款28万元。
3月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东江环保公开电子信箱发送采访函。3月5日,记者多次致电东江环保《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东江环保官网的公开电话,以及欧晟燃料在天眼查企业年报中的联系电话,均无人接听。截至发稿时,记者未获进一步回应。
近年来,随着ESG(环境、社会责任及管治)投资理念逐步升温,投资者越来越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市公司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的环境责任也应受到重视,因此直接或间接参股企业环境数据被纳入A股绿色报告项目数据库。
需要说明的是,环境信息数据的公开均有赖于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水平的不断提升。从2008年《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章专章确立“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从制度建设上得到保障。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及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编写的《2018—2019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报告》也指出,环境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逐渐成为政府和社会公认的原则。
如对本项目环境数据存在疑问,或需就榜单涉及环境问题进行沟通反馈,请联系蔚蓝地图。
(实习生郝禹晴、任桠萱和成曜对本文亦有贡献)
A股环境风险榜详细数据查询及可视化互动专题,请点击链接或扫描二维码查看。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媒资库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