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巨力索具一纸公告浇灭“商业航天”炒作热情,股价连续两个跌停,投资者能否索赔?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2-24 13:00

    每经记者|闫峰峰    每经编辑|许绍航    

    两个月最大涨幅超200%的商业航天概念股巨力索具近日处于风口浪尖之中,公司一纸澄清公告后股价连续一字跌停。与澄清公告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此前公司在股价上涨初期频繁与投资者互动并“积极认领”商业航天概念。公司股价的上涨和公司与投资者的互动,究竟是巧合还是有意引导?公司又是如何看待的?

    在公司股价上涨中期,就有投资者对公司的商业航天业务比例有所疑问,但公司并未正面回复投资者。那么,2025年12月以来巨力索具是否存在信披问题?据了解,公司不久前就因信披问题被处罚过。

    另外,随着公司股价的连续跌停,有不少投资者留言表示要求维权和索赔。那么,面对巨力索具这种情况,投资者是否可以维权?在什么条件下可以维权成功?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了专业律师。

    CFF20LXzkOwNfsay86cib4p0S2T0NfBIZicSMl7tYnKBaibmLibs8uIQI1mZYasibU5KFf6wlMM5EENdMic3ibFTHCmUw.png

    澄清公告后股价连续跌停

    上涨初期积极认领“商业航天”

    2月12日,近两个月最大涨幅超200%的牛股巨力索具一字跌停,收盘时跌停板封单金额超26亿元,这对于一个市值165亿元的公司来说,是一个不小的金额。2月13日,公司仍一字跌停,跌停板封单金额一度超过22亿元。直到春节后,该公司股票才于今日(2月24日)打开跌停板,截至发稿,巨力索具涨幅为0.26%。

    巨力索具跌停的直接导火索是公司的一纸澄清公告。

    2月11日晚间,公司公告称,近日,公司关注到有关媒体在网络上流传关于公司的不实言论,称公司是“商业航天的新龙头”“火箭回收龙头”“中标了4.58亿的海南火箭海上回收系统项目”“航天领域在手订单累计超过2亿元,排产已安排到2026年第三季度”,还有文章将巨力索具指认为“A股唯一被官方实锤,为该技术提供核心产品的上市公司,是火箭回收网的直接缔造者”

    对此,巨力索具表示从未接受过任何媒体及个人就上述问题的访问,亦未就上述描述发表过任何观点及言论,并强调“以上信息均为不实信息”

    巨力索具同时表示,其主要产品均为通用吊装索具产品,产品的应用具有通用性。公司2025年在商业航天领域取得订单金额为996.51万元,其中2025年可确认的收入金额更小,占公司2025年收入比例低于0.5%。2026年初至披露日取得商业航天订单累计金额128.65万元,金额占比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均很小。

    然而,与以上澄清公告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此前在巨力索具股价上涨初期,公司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多次认领“商业航天概念”身份,并提到“为国内可回收火箭提供支持”“积极把握商业航天历史性产业”“产品已系统性应用于多个航天工程项目”等情况。

    GXaOuDJovOpYuib4cRSrR3oNlYrqibQsoywUQBoUVAhUPoM8t6G7ubD48A9sHIicyILWJFibVSEnxYwUGr9CNtDbxCA6rTCkUfWicGfDtnq80fj8.jpg

    GXaOuDJovOpsFk3HMpzzvWCMSaians9t74Qbo9ec5OGQiasgOqGCvEKicRrmHQPUlmnkXy0Vmclm5gricayDk8cLkBYng1lAnEcbDTh5N83CUPw.jpg

    GXaOuDJovOq1Yv4MRXnDzticR6ABOnUTnkeL6Dz7QuEG77l69MTCCyVmFklnCH7L6FN9FPt2RbMDjBrgutIibsndLibj7X1I6sibGMicyiamMhpls.jpg

    GXaOuDJovOolHTs9ykk0ib9EO70eRKY9RM4dV8sy5Vql6vvIGLbaqUPFptgTUdmCZqyK7EOWuqTTlOgbWhto7UYofKorBvYntbCpr4fjEccc.jpg

    GXaOuDJovOo6icna4yuQNwhCmKnSaOPUwt4HjjrGM5aIHyv1QalB5SmmLuVTxkQjMk25qMwVDh7kRWGmpAEjkVD2ZjKom2OtrwWpga5ZdXak.jpg2025年12月17日及18日,公司接连表示,在商业航天领域公司也为国内可回收火箭提供了产品支持,如:国内首个可回收捕获臂的生产、火箭地面静态试验的拉索装置、回收子级自动连接转运装置,以及发射前的安装调试和转运过程都会应用到公司产品。而2025年12月17日,正值公司股价自2025年8月18日高点回调4个月后的低点。

    2025年12月17日之后,公司股价结束了回调,并开启了上涨走势,在随后的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期间最大涨幅超过200%。

    而在公司股价上涨中途的2026年1月14日,公司在与投资者交流中进一步表态称“我们关注到市场对商业航天的热情,同时商业航天作为公司面向‘星辰大海’的战略布局之一,公司也正积极把握这一历史性产业机遇”。

    公司这些积极回应,无疑会被市场解读为对商业航天概念的正式确认,或成为股价大涨的催化因素之一。

    CFF20LXzkOwNfsay86cib4p0S2T0NfBIZicSMl7tYnKBaibmLibs8uIQI1mZYasibU5KFf6wlMM5EENdMic3ibFTHCmUw.png

    商业航天业务曾引起投资者疑问

    但公司未正面回复

    实际上,此前在公司股价上涨中期,公司的商业航天相关业务曾引起投资者疑问。如1月22日,有投资者在深交所互动易上提问“请问贵公司目前涉及商业航天领域的业务占比大约多少?目前在手的商业航天订单多吗?主要是在商业卫星的上游端、中游端还是下游端?”

    不过,公司并未正面回复该投资者,仅表示“可以查阅公司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获取相关信息”。

    GXaOuDJovOqzFacWvick8Zge3wPASAxSPcpddaMHzOmpOPZvEecibicp1PJnqWiarkIz8P6LHRJNEO6mSdPk4lic056TcEiaTAgk5Gicr6MJyCA54o.jpg

    然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并未发现巨力索具在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有关于公司商业航天业务具体比例的描述,基本仍以定性描述为主。

    如在2025年12月18日的机构调研中,巨力索具提到“公司为商业航天地面发射提供了系统性保障,从生产组装到发射前的安装调试和转运过程都会应用到公司产品。如:全箭的起吊转运、各级间段的起吊翻转转运、星罩组合体的翻转转运、卫星的翻转转运,火箭回收转运、火箭地面静态试验的拉索装置、回收子级自动连接转运装置以及回收捕获臂装置等”。

    在2025年12月29日的机构调研中,巨力索具提到“航空航天是公司涉足的下游行业领域之一,公司作为航天事业合作伙伴,一直依托自身专业能力在航天领域发挥优势;尤其是在实践的基础上,相关技术和产品体系形成了自主可控的技术沉淀,公司在航天领域的合作深度与广度也在持续提升,其产品已系统性应用于多个航天工程项目,如:从神舟系列、嫦娥系列、长征系列、天宫系列、天问系列等多次参与并助力航天事业蓬勃发展。近年来,随着商业航天的逐步发展,公司正积极将技术优势延伸至商业航天前沿领域,如:国内首个可回收捕获臂的生产、火箭地面静态试验的拉索装置、回收子级自动连接转运装置,以及发射前的安装调试和转运过程都会应用到公司产品。”

    巧合的是,公司在股价上涨初期,也就是2025年12月份,公司与投资者的互动相对频繁,这不仅表现在深交所互动易上,也表现在机构调研上。在2025年12月份,巨力索具接受了3次机构调研,这在之前是相对少见的。

    如2025年12月11日接受东北证券调研,而东北证券在今年1月份也发布了名为“传统索具龙头,深海+商业航天新兴业务多点开花”的研报。那么,巨力索具在股价上涨初期,与投资者的频繁互动并提及热门概念,究竟是巧合还是有意引导?公司对此又是怎么看的呢?

    GXaOuDJovOqib0m48snLPAzXJIyqC9viaoFvfFvAAY3uhKac8tohcT94oBpDFhlGib0kEoD8bDh0o6PM6r0zw5SD7ONVgLGicVfpORDw2SNubAA.jpg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将采访邮件发送至公司2025年半年报披露的董事会秘书邮箱,但发送结果却显示收件人邮件地址不存在,邮件无法送达。同时,记者也对公司的证券事务代表发送了采访邮件,但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CFF20LXzkOwNfsay86cib4p0S2T0NfBIZicSMl7tYnKBaibmLibs8uIQI1mZYasibU5KFf6wlMM5EENdMic3ibFTHCmUw.png

    曾因信披工作被处罚

    律师称如果公司信披违规可能面临投资者索赔诉讼

    可以说,投资者对公司商业航天概念的认知,有不少来源于公司与投资者的交流和信息披露,不论是公司股价上涨初期公司对商业航天概念的“认领”,还是近日公司对商业航天概念及相关谣言的澄清。

    而实际上,公司在前不久就因为信披工作被证监会处罚。

    巨力索具于2025年12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河北证监局关于对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5〕43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据《决定书》,巨力索具因为应收账款减值计提不准确、政府补助披露不及时、公司治理不规范,河北证监局决定对巨力索具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对负有主要责任的董事长杨建国、总经理杨超、财务总监付强、董事会秘书张云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近日,巨力索具在发布澄清公告、股价连续跌停后,有投资者在股吧等平台表达不满,要求索赔和举报。甚至有投资者称“公司存在澄清严重滞后、信息披露不及时、配合资金收割散户的重大嫌疑,涉嫌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也有投资者表示要举报。

    GXaOuDJovOoJFibia2yiaC4Vo40ibic4gxf6nCicS1fxf2ybd75uUBOqJgo9GH3LlV1Ma4HxTJVNI6jnTz0pRGJH2W2IpkR1woP0Y3nNut5d35BSc.jpg

    GXaOuDJovOp8Ds1klZZkJRLwysJLvLpKlaYTibfec4jnm9kTjrEjibLjlMPgyYBXFhxwI3v7R0TXqGsMmpEetSkIbQvFia6w4shkdn0JbvkNMw.jpg

    那么,巨力索具这种情况,投资者是否可以维权?在什么条件下可以依法维权

    对此,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表示,投资者是否可以维权,核心取决于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是否构成违法违规。如果巨力索具在前期公开互动中存在误导性陈述,或者本次澄清公告发布不及时,巨力索具就有可能构成信披违规并面临投资者的索赔诉讼。反之,若公司的互动行为未构成误导性陈述,且澄清行为符合监管时限规定,投资者维权则难以获得支持。

    王智斌律师补充道,投资者维权需同时满足几项核心条件。首先,公司存在明确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比如作出误导性陈述、未及时澄清不实信息等,该行为需有充分证据佐证,或经监管部门认定。其次,投资者存在实际的投资损失,且该损失与公司的违规信息披露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即投资者是基于公司的不实互动或滞后澄清,作出了投资决策并因此受损。最后,投资者需持有合法的交易凭证,能证明自身在公司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买入相关股票,且符合法定的索赔主体要求,同时还需要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

    上海知信律师事务所证券诉讼团队表示,巨力索具此前在投资者互动及信息披露中的相关表述,可能构成误导性陈述。虽然法律已取消投资者索赔的“处罚前置”要求,但根据司法实践,若无监管认定结论,存在法院不予受理或败诉的风险,因此等待监管正式认定后再启动索赔更为稳妥。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每经记者|闫峰峰 

    编辑|许绍航 杜波

    校对|金冥羽

    CFF20LXzkOyYmal29zn37N5Bg2NQ4tyN4ylvMFyM3VmF4x90Uj4cDmoEphibia4RN55ibIXmqU1Od9w2Q5nhA08lA.png

    每日经济新闻  nbdnews  原创文章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镜像等使用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

    上一篇

    几乎售罄!“没有一万块从三亚回不来”?官方出手

    下一篇

    A股三大指数均涨超1%



    分享成功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一款点开就不想离开的财经APP 免费下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