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2月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布《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
上一篇
新三板创新层公司翰林航宇大宗交易溢价18.14%,成交金额746.24万元
下一篇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A股液冷龙头,净利预降最高66.87%!股价年内大涨超50%
像扫充电宝一样租“外骨骼”,我在峨眉山穿上“智腿”
每经热评 | 从国庆假期内需场景,观察中国经济三大发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