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12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联合发布《企业注销指引(2025年修订)》。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
上一篇
博雷顿(01333.HK)尾盘一度涨超5%
下一篇
1元租个机器人 擎天租上线“即时租”服务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港股“子”曰 | 纳指遭遇“史诗级”暴跌 然后呢?
顶级投行喊话:逢低买入A股——道达投资手记
进博新面孔:22个小时跨洋航程,七旬罗马尼亚夫妻中国市场寻路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