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12月26日,盛洋科技(603703.SH)公告称,公司相关人员叶利明、徐凤娟在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过程中,在2020年12月与部分发行对象签订收益保障协议,违反了《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两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
上一篇
焦点科技:接受中信建投证券南京营业部及部分个人投资者调研
下一篇
中通客车:董事李明辞职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主线退潮下,如何避免“挨锤”?——道达投资手记
男子疯狂啃老被禁止接触父母6个月,男子暴力啃老10年挥霍百万
突传利空!万亿光模块巨头,紧急辟谣;近9个交易日,其股价出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