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ST华通公告称,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且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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