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ST景峰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收到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湘07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及(2025)湘07破15号《决定书》,常德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公司股票交易将于10月23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景峰”。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10月22日开市起停牌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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