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ST阳光10月21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紫瑞新丽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紫瑞”)拟与深圳金海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峡”)开展有追索权池保理业务并签署《商业保理合同》,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信用期限1年,单笔保理业务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公司为该笔保理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成都紫瑞以其持有的不动产(位于成华区二环路东二段426号、建设路2号的成都阳光新生活广场项目项下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瑞丰阳光”)以其持有的成都紫瑞55%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本次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6.5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约2.87亿元及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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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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