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有投资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提问:请问董秘:既然EX电子材料已经有销售,那对手方是谁?合同细节是什么?半年报中提及的EX电子材料已经有营收,具体销售的单价和销量是多少?已经发生的销售合同既然已成既定事实,为什么不公布?何时公布?既然已经有了专利的保护,就应该将公司的实情告知投资者。
美联新材(300586.SZ)9月4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您好!公司EX产品已实现批量供货,出于商业保密等原因,商业信息等不便在此详细披露,敬请理解。感谢您的关注!
(记者 曾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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