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8月26日,据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息,为进一步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即日起,取消苏州市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满2年方可转让的限制措施(有特殊限制转让要求的住房除外)。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
上一篇
金证股份:8月2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下一篇
8月26日德国DAX30指数收盘下跌0.25%,英国富时100指数收盘下跌0.73%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产投28计划”高层次人才专场路演在蓉举行,国家级人才携硬核项目同台竞技
做强全国性文化产权交易平台 “成交•文娱数字资产交易平台”成都正式发布
长鑫科技、中际旭创,大跌后大涨!科技股“二次探底”成功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