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陈柯名
据齐鲁晚报,7月27日,有网友爆料,几十辆“老头乐”在经乌高速蔡木山收费站入口处整齐排成两条长队,试图从这里上高速。
7月28日,内蒙古经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回应,“老头乐”在蔡木山收费站入口处排队一事发生在几天前,当时收费站工作人员没有让他们上高速,而是全部劝返。
“法规明确禁止!‘老头乐’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是不允许上高速的。”这位工作人员介绍,“老头乐”属于低速电动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的规定,明确禁止上高速。如果遇到“老头乐”上高速的情况,高速方面会联系交警,让交警带其驶离。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牵引车,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此外,据央广网,“老头乐”一词,最初是市场对廉价劣质电动汽车的戏称,其正式名称是“低速电动车”,起源可追溯至上世纪90年代盛行的三轮农用车、三轮摩托以及残障车。凭借小巧灵活、价格亲民的优势,这类车型(一般分三轮和四轮,配备铅酸电池)迅速在城乡地区获得广泛应用,逐渐成为中老年人短距离代步首选工具。
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数据显示,从2013年开始,中国低速电动车市场连续数年保持50%以上高速增长,很快形成了年产100万辆、拉动经济1000亿元、上下游从业人员约100万人的产业规模。
2017年工信部的数据显示,在全国范围,五年内共发生低速电动车交通事故83万起,造成1.8万人死亡,18.6万人受伤。低速电动车引发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近3年年均分别增长23.3%和30.9%。2023年年末,河南南阳发生的一起22岁女教师被七旬老人驾驶“老头乐”撞倒并拖行致死的悲剧,更是引发了社会对于“禁止‘老头乐’上路”的广泛讨论。
2025年开始,随着各地新规的密集落地,“老头乐”这种曾风靡城乡的代步工具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治理风暴。从北京六环外的限行到山西阳城县的强制报废,政策的收紧让“老头乐”的存续空间急剧压缩。
例如,山西省阳城县出台政策:禁止购买和使用“老头乐”等非法车辆,已购车辆需于2025年6月30日前自行报废处理。辽宁省沈阳市明确禁止非标低速四轮车在全市范围内上路使用。浙江萧山交管部门则发布公告表示,电动三、四轮车属于机动车,因此在上路前必须做到车辆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员持有机动车驾驶证这两大条件,否则上路也会被处罚。江苏省新沂市今年2月也严管严控非标电动三、四轮车,坚持“不上路(国省道)”“不进城(主城区)”“不带人”和“首次警告、二次查处”原则。
然而,背后数百万老年人的出行需求与千亿级的产业利益,使这场整治远非“一禁了之”这般简单。当法规与民生碰撞,当安全与便捷博弈,“老头乐”的去向成为映照社会治理智慧的试金石。
编辑|陈柯名 杜波
校对|金冥羽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齐鲁晚报、央广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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