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评论员 杜恒峰
近期,湖南多家农商行推出的“养老贷”产品引发关注。这些产品凭借“办贷快、利率低、免担保”等优势受到一定关注,贷款年化利率多在3.1%~3.45%之间。其贷款对象为银行辖内年龄不超过65周岁的城乡居民,且资金仅能用于缴纳养老保险。贷款额度综合考量养老对象年龄、缴费档次和客户信用等级等因素确定;贷款期限则依据借款对象年龄、缴费档次等综合判定,最长不超过15年,原则上借款人年龄与借款期限之和不超过75周岁,且贷款不得展期。贷款资金会直接划转至借款人的社保账户,完成养老保险补缴后,借款人到就近社保站或人社局办理活体认证,满60周岁即可开始领取待遇。
据最新消息,当地已有农商行的“养老贷”放贷规模超3000万元。
从表面看,“养老贷”似乎是一款双赢产品。对借款人而言,无需担保和收入证明,只要具备当地身份且年龄符合要求,就能获得贷款,而这类人群通常难以获得银行贷款。以年缴费6000元、总计缴费15年为例,最多可贷款9万元,未来每月可领取养老金808.48元,在归还银行本息后,每月还能剩余182.62元,比不办理提档补缴多领取21.62元,贷款到期后,养老金便全部由投保者支配。对银行来说,“养老贷”属于增量业务,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当下的“资产荒”,其贷款利率高于“跌破3%的经营贷”,可带来更多利息收入;同时,养老金作为高度稳定的现金流,让还款来源有了保障,风险近乎为零。
然而,只要是银行贷款,就必然存在风险,且这种风险是双向的。“养老贷”最直接的风险源于借款人的寿命。尽管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已达79岁,“养老贷”也规定“借款人年龄与借款期限合计不超过75周岁”,但预期寿命存在地域、城乡乃至个体差异。若借款人在75周岁之前离世,银行如何收回贷款?虽说该贷款无需担保物,但债权债务关系依然存在,银行有权处置借款人的遗产,这是借款人需注意的风险。而银行能否从借款人遗产中获得足够钱款弥补未偿贷款,则是银行要考量的风险。
此外,笔者认为,银行面临的道德拷问更值得重视。比如,当借款人病重或财产遭遇重大损失,迫切需要养老金保障基本生活时,银行若依据不得展期的规定强行划走部分养老金,虽符合合同要求,却未必能得到道德上的认可。
“养老贷”的可行性在于其利率低于缴存养老金的回报率。经测算,若趸交9万元、领取15年,养老金的静态测算年化回报率约为3.84%。但这种由国家社保体系福利带来的较高回报,绝大部分却以“养老贷”利息的形式流入银行,投保人仅能获得少数,这实际上造成了社保福利的损失。此外,“养老贷”得到当地社保部门的大力支持,但若社保资金的筹集由银行贷款提供,这既涉及合规性问题,也可能引发道德风险。
由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偏低,许多居民愿意参与“养老贷”,此前“续保贷”等产品也一度流行。提升城乡居民养老金水平的需求客观存在,应得到正视。若选择融资途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显然优于市场化贷款,因其利率更低,能让社保福利更多地流向投保人。若采用银行贷款方式,则必须遵守一项操作规范:银行不得控制投保人的养老金账户,投保人应对自己的养老金账户拥有完整控制权。唯有如此,才能确保养老保险的托底功能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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