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三项信披违规!美登科技及董事长邹宇等被警示

    2025-07-04 00:11

    7月3日晚,美登科技公告称,公司及董事长邹宇等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违规事实包括:公司创始人代持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不准确、收购股权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使用募集资金支付费用导致披露不准确。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警示函措施。

    每经记者|于垚峰    每经编辑|魏文艺    

    7月3日晚间,美登科技(BJ838227,股价74.16元,市值28.88亿元)公告称,公司及董事长邹宇等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来源:美登科技公告

    公告显示,经查明,公司存在如下三项违规事实:

    其一,2017年至2023年5月期间,公司创始人邹宇、王良晶、苏鑫合计代公司员工黄鋆持有公司约0.51%的股份(以公司2017年总股本为基数,对应约15.24万股),导致招股说明书及2017年至2023年一季度定期报告中股东持股信息披露不准确;

    其二,公司收购美满科技持有的杭州客数互动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成都西阿爱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三,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向一般户打款1277.42万元,用于支付前期垫付的募投项目研发人员社保、公积金等费用,导致2023年、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披露不准确。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对美登科技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邹宇,董事、总经理马原,董事、副总经理王良晶,董事苏鑫,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徐靓依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美登科技声明,本次行政监管措施未对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且不存在终止上市风险。针对监管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表示将深化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体系,强化信息披露质量,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业绩方面,2025年一季度,美登科技实现营收3725万元,同比增长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6.6万元,同比增长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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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面图片来源:图片来源:每经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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