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太科技在被天赐材料提起商业秘密侵权诉讼后,迅速反击,对天赐材料提起诉讼,指控对方侵害公司名誉权,要求赔偿5751.93万元。天赐材料曾宣称永太科技非法获取其液体六氟磷酸锂工艺技术资料。永太科技否认侵权指控,表示其仅生产固态六氟磷酸锂,相关产线和技术均为自行研发。
每经记者|孔泽思 每经编辑|魏文艺
被天赐材料提起商业秘密侵权诉讼后,永太科技(SZ002326,股价12.16元,市值112.53亿元)迅速做出“反击”。
(新闻链接:《索赔8.87亿元,天赐材料子公司就商业秘密侵权纠纷起诉永太科技等 永太科技回应称一直尊重他人知识产权》)
7月3日晚间,永太科技公告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邵武永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武永太”)分别向天赐材料(SZ002709,股价18.95元,市值362.77亿元)提起诉讼,称对方侵害公司名誉权,要求赔偿共计5751.93万元。

来源:永太科技公告
天赐材料曾宣称,公司前员工李胜为了获利,伙同他人与永太科技等达成合作协议,最终导致非法获取的天赐材料液体六氟磷酸锂工艺技术资料被运用在了邵武永太年产13.4万吨液体锂盐产业化项目中。
对此,永太科技于7月2日和3日连发两条公告称,公司目前仅生产固态六氟磷酸锂产品,尚未生产销售案件所涉的液态六氟磷酸锂产品;永太科技、邵武永太没有从李胜处直接购买天赐材料的商业秘密;天赐材料所称的侵权产线、技术均是永太科技自行研发,不存在侵害商业秘密情形。
永太科技表示,天赐材料多次利用媒体对公司实施商誉诋毁等侵权行为。永太科技讲述了多个事件,并指称天赐材料意图影响两家公司目前正在进行的投标,从而达到排挤竞争对手的目的。
对于永太科技的部分表态内容,天赐材料方面7月3日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他(永太科技一方)就是不敢生产(液态六氟磷酸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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