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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3-25 10:16

    每经AI快讯,3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公布《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以下简称《基准》)。《基准》共18条,明确了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行政处罚裁量的依据、步骤、阶次、考量情节和因素等。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五种适用情形,说明实施行政处罚的指导原则并列明行政处罚对象的确定原则。二是根据是否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分别制定处罚步骤。对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依据从轻、从重情形确定初步罚款数额,根据有关因素调整确定最终罚款数额。对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采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状态,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三是根据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情节,分阶次确定初步罚款数额。对于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初步罚款数额为二百五十万元;具有从轻情形的,初步罚款数额为一百万元;具有从重情形的,初步罚款数额为四百万元。对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案件,参照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案件罚款裁量步骤计算罚款数额。四是根据裁量情节分阶次确定初步罚款数额基础上,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程度、当事人主观过错、配合调查程度、合规建设等因素,设置六项下调因素和三项上调因素,调整后确定对经营者的罚款数额。五是明确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的法律适用、调整和实施等。此外,《基准》设置7个案例,对不同情形的案件罚款裁量方式进行辅助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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