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段炼
此前,电影《消失的她》在上映后引发热议,其原型是一位名为王暖暖的南京姑娘。2019年6月9日,怀孕5个月的王暖暖和丈夫俞某冬到泰国乌汶府帕登国家公园看日出,在准备回去的途中,俞某冬将她从34米高的悬崖推下,但生命力顽强的王暖暖奇迹般被救活。
案发到现在已经过去快五年,王暖暖之后又经历了艰难的康复、再次创业等,可这些年,始终有件事困扰着她:她和杀害自己的俞某冬的婚姻关系还没有解除。
王暖暖
女子怀孕5个月被丈夫推下悬崖
2019年6月,王暖暖和丈夫俞某冬在泰国旅行期间,被丈夫推下34米高悬崖,致使全身17处骨折。坠落过程中,王暖暖曾被悬崖旁一棵大树拦住,后其被游客在小路上发现并送医。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作为丈夫的俞某冬在医院对王暖暖进行24小时“看护”,出于自身安全的考虑,王暖暖没敢第一时间说出事实真相。事发一周后,在确定得到保护并没有俞某冬在场的情况下,王暖暖向泰国警方报案并表示,是俞某冬将其推下悬崖。
2019年6月17日,俞某冬被泰国警方逮捕。2020年3月24日,案件宣判被告人俞某冬蓄意谋杀罪名成立,一审被判处终身监禁。2021年5月,案件在泰国二审判决,因没有找到绳索、刀具之类的杀人工具,二审法官认为蓄意有疑问,不构成蓄意谋杀。被告人俞某冬被改判有期徒刑十年。
2023年6月,泰国皇家法庭公布了三审即终审判决结果,俞某冬蓄意谋杀未遂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33年零4个月。判决的刑事部分为:泰国皇家法院修改二审法院判决,认定俞某冬为蓄意杀人未遂,判处死刑的2/3处罚,为终身监禁;因俞某冬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提供了有利于查清事实的陈述,在一项基础上予以减刑,最终量刑为有期徒刑33年零4个月。
起诉离婚一年多仍未开庭
律师:按程序可能要等到33年后
刑事案件终结后,2023年9月,王暖暖向南京市秦淮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王暖暖的代理律师柳锦目告诉记者,法院非常重视,当天就立案。但一年多过去,王暖暖依旧未收到开庭通知。
王暖暖说:“一开始觉得离婚也不是什么大事,每天有多少人在诉讼离婚,而且我这个事情已经非常明了,两个人感情明确破裂,再加上有他杀案件,我觉得应该很快就会判,但是没有想到会卡那么久。”
“之前有去婚介所,也试着有去找对象,但是人家都觉得你没离婚找对象,就不符合条件。我现在做自媒体,也是刚开始,还没什么盈利,以后万一有比较好的收入,未来也没有办法明确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我凭什么跟他做一辈子夫妻,如果让我跟他做一辈子夫妻的话,我是接受不了的。”王暖暖接受采访时表示。
柳锦目称,之所以迟迟开不了庭,是“卡”在程序上。他解释,通常离婚案的被告如果在境外,法院会把司法文书用域外送达的方式送给对方,通知被告前来开庭。如果被告在国内服刑,法官可以到监狱里开庭。而俞某冬是在境外服刑,泰国监狱无法把人放回来开庭,国内的法院也无法到泰国监狱里开庭。
柳锦目从主审法官处了解到,该案面临的情况属国内首例,无先例可循,只能沟通和协调。柳锦目说,该案已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联系泰国的外交部门和司法部门,目前初定方案为视频开庭。柳锦目认为,视频开庭是最合适的开庭方式,但最终能否实现,仍是未知数。
2024年8月,37岁的王暖暖做了妈妈。这被她形容为“奇迹”。坠崖后,她因需手术治疗,不得已将孩子引产,并被医生宣判失去生育能力。现在这个孩子,她称是用辅助生殖技术孕育的。
王暖暖称,因为尚未离婚,且在婚姻存续期间生下孩子,今年9月她在为孩子上户口时,被告知孩子生父只能是俞某冬。王暖暖无法接受这一结果,暂未给孩子上户口。
2024年12月5日,柳锦目介绍,当地户籍部门正按照非婚生类型为王暖暖的孩子办理户口,目前仍在审批中。
柳锦目称,按照程序,可能需要等到俞某冬服刑完回国后才能开庭,彼时王暖暖已经70岁了。“打一个不恰当的比喻,当事人王暖暖今年37岁了,被告在泰国服刑三十三年四个月,如果不考虑减刑的话,等对方服完刑回国以后才能离婚,一辈子都快过去了,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情。”
王暖暖一直没离婚的消息在网上也受到广泛关注。王暖暖本人和律师表示,其实法院一直在推动,可确实又在法律程序上遇到了挑战,此前国内也没有这样的先例,毕竟离婚涉及的一方在境外监狱。
此前多家媒体报道称,泰国孕妇坠崖案当事人王暖暖与俞某冬至今仍未离婚,俞某冬甚至要求赔偿三千万离婚费,作为其精神和青春损失费。2024年12月2日,据现代快报消息,王暖暖离婚案的代理律师柳锦目回应了“3000万离婚费”问题,其称:“我们和王暖暖核实过了,那是部分网友和媒体的误传,3000万离婚费为2019年俞某冬在泰国要求离婚时开出的条件,并非近期开出的条件。”
专家:要保障双方当事人的程序权利
那么,目前法律上的这个困境有解决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庭前,需要把诉讼文书送达给被告人。这起案件中的俞某冬,目前在泰国的监狱,这样要如何送达?
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冯煜清表示,涉外送达目前来讲,一般看符不符合“海牙送达公约”。如果符合,有一套明确的送达方式,但泰国不属于海牙送达公约的缔约国,所以不适用公约的相关规定。但是我国已经跟泰国签署了司法协作的协议,根据协议,泰国的官方尤其是司法服务机构有义务转交我们的送达件。
冯教授介绍,虽然两国有司法协作协议,但对送达的时间没有做详细规定。在送达之后,还面临一个更严峻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原则上要出庭。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爱武表示,离婚不可能通过单方的意思就能形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经过冷静期之后,拿离婚证。另一个就是向法院起诉离婚。王暖暖的案件之所以出现问题,也是出于程序公正的要求,要保障双方当事人的程序权利,辩论权等。
同时,这起案件也面临着以何种方式来实现开庭的问题。
形式上的问题,怎么开庭?是否用线上的方式?但线上方式又需要双方共同同意。现在被告在泰国监狱,涉及在域外的情况。
冯教授表示,虽然本案中的情况在国内没有先例可循,但可以做一些创造性的尝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被告经过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一般来说,当事人被监禁不能参与庭审,是一个正当理由,但在本案中的情况极其特殊。如果他以自己被监禁而不能参与诉讼为由,来拖延王暖暖的离婚诉讼,这样的一种行为本身就有滥用程序权利之嫌,如果是滥用程序权利,那么还能否构成正当事由,我想是值得商榷的。之后,如果能顺利进入到开庭程序,在实体法上判决离婚,并没有太大争议。
陈爱武也表示,《民法典》1079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判决离婚。其中第2条就是家庭成员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都杀害对方了,更应该判决离婚。
记者从柳锦目律师处了解到,秦淮法院已经将相关情况向上级法院汇报,目前正在等待最高人民法院的反馈意见。
王暖暖说:“马上就要过年了,我还是希望尽早能够离婚,这是一个多米诺骨牌的效应,离了婚以后很多事情才能迎刃而解。”
编辑|段炼 杜恒峰
校对|刘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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