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讯,宁新新材12月24日发布公告称,持股5%以上股东宜春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计划减持不高于93万股,计划减持比例不高于1%,减持合理价格区间为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宜春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减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比例为约5.37%。
(记者 曾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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