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晚间,岭南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举证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因金融借款纠纷被中国农业银行东莞东城支行起诉。涉案金额达2.98亿元,涉及被告还包括尹洪卫、岭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等10名对象。
每经记者 吴泽鹏 每经编辑 梁枭
12月20日晚间,岭南股份(002717.SZ,股价5.67元,市值103.21亿元)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因金融借款纠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向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本次诉讼,岭南股份作为被告一卷入其中,涉案的金额2.98亿元,此外还有被告二至被告十一共10名对象,包括尹洪卫(被告二)、岭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三)、岭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四)、岭南市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五)等。此外,还有第三人简单汇信息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具体原因,2021年1月,岭南股份与农业银行、简单汇信息科技(广州)有限公司签订《“链捷贷”业务合作协议》,约定三方合作开展“链捷贷”业务,农业银行作为该业务的保理机构。根据该协议,由农业银行为岭南股份供应商所持有的对岭南股份的应收账款提供线上无追索权国内保理金融服务,岭南股份应在金单记载的到期日向农业银行无条件履行金单项下应付账款的付款义务。
2024年1月31日,岭南股份与农业银行、简单汇信息科技(广州)有限公司签订新的《“链捷贷”业务合作协议》,延续了上述业务模式。被告二至十分别与农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依据上述合同各自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均为6.75亿元。岭南股份与农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为一定期内农业银行与岭南股份办理各类业务形成的债权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根据诉讼,基于《“链捷贷”业务合作协议》的约定,金单债务本金总额合计2.97亿元(含已到期和未到期),其中21项金单债务到期后,岭南股份并未履行还款义务。
基于以上,农业银行提起诉讼,并请求判令岭南股份清偿金单债务本金、支付利息,同时请求判令被告二至被告十分别以各自承诺的最高债权余额6.75亿元为限,承担相应的连带清偿责任等。
据岭南股份此前公告介绍,公司通过“双轮驱动”优化产业结构,打造了“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双主业的新格局。2022年12月,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成为岭南股份实际控制人。
目前,岭南股份陷入流动性紧张。公司于12月20日晚间披露,截至2024年12月1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增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涉案金额合计约为2.82亿元,涉案金额累计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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