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晚,德龙激光宣布将原定用于“激光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和“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1.76亿元募集资金及理财收入,变更至“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项目”和“新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此举旨在应对未取得原计划使用地块(使用权)导致的项目停滞问题,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每经记者 程雅 每经编辑 陈俊杰
12月3日晚,德龙激光(SH.688170,股价26.26元,市值27.14亿元)披露,拟将使用于“激光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和“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和理财收入1.76亿元募集资金整体变更至“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项目”和“新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
谈及变更募投项目的原因,德龙激光称,系公司未取得项目用地,原募投项目无法开展。
根据招股说明书,德龙激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精密激光加工设备产能扩充建设项目、纳秒紫外激光器及超快激光器产能扩充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客户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分别为1.64亿元、8646.19万元、5917.4万元、2212.3万元、1.18亿元,合计共4.5亿元。
2023年12月29日,德龙激光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等事项的议案》。
德龙激光将原募投项目“精密激光加工设备产能扩充建设项目”结项、“客户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终止、原募投项目“纳秒紫外激光器及超快激光器产能扩充建设项目”升级变更为“激光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原3个募投项目节余或剩余的募集资金均用于“激光器产业化建设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
原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升级变更为“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投入,不足部分由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
截至目前,“激光器产业化建设项目”、“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入的募投资金金额为1.3亿元、4253.61万元,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净额分别为244.26万元、71.28万元。
此次,德龙激光拟再次变更募投项目,将使用于“激光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和“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和理财收入1.76亿元整体变更至“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项目”和“新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实施主体均为德龙激光及全资子公司江苏德龙激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德龙)。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德龙激光拟使用募集资金1.1亿元对江苏德龙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苏德龙注册资本将从8000万元变更为1.9亿元;并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7000万元向其提供无息借款,期限2年。
本次借款的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项目”和“新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作其他用途。
1月3日,德龙激光发布公告,拟在苏州工业园区内新购置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苏州地块)建设德龙激光总部研发中心及激光产业基地,拟投资规模为4.5亿元。
自年初德龙激光与苏州工业园区取得初步合作意向后,双方就土地(使用权)取得事宜进行了多次细节商讨和持续性沟通,但至今德龙激光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募投项目无法开展,前述募集资金未投入项目使用。
4月25日,德龙激光发布公告,拟在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以下简称江阴地块)投入自有或自筹资金建设新能源高端装备项目,项目总投资为10.80亿元。5月,新能源高端装备项目正式开工建设。
德龙激光表示,为避免苏州地块和江阴地块同步建设给公司带来的资金压力及经营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募投项目建设和投产的确定性,将原拟用于苏州地块的募集资金变更至江阴地块的项目建设使用,即将募投项目再次变更,不足部分由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
江阴地块将分期建设,现已开工建设项目为“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项目”(一期),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后的两个募投项目均在“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项目”(一期)实施。
德龙激光表示,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动态与公司经营战略规划情况,审慎规划并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依托现有及租赁厂房,并适时考虑在合适时机新购土地(使用权),推进原项目的建设。
封面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刘国梅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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