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11月29日,东方集团公告,公司为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在盛京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金额分别为2.22亿、2.13亿、2.4亿、2.2亿,到期日为2024年11月7日、11月13日、11月20日、11月22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尚未偿还上述贷款,导致公司担保逾期。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逾期本金余额20.59亿元。盛京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已向法院申请将公司追加为被申请人,请求公司对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涉及金额5.78亿元,目前相关诉讼尚在审理中。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存在反担保,如出现相关风险,公司将及时采取追讨、诉讼等措施避免或者减少损失。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