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广东韶关: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

    每日经济新闻 2024-11-25 20:13

    每经AI快讯,广东省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1月25日发布《关于开展韶关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的通知》。文件提出,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房已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不包括组合贷款),现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缴存职工,可申请将商业贷款未结清部分转为公积金贷款。文件明确,若出现月末个人住房贷款率连续3个月高于90%(含)的情况,将暂停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已受理的继续办结;月末个人住房贷款率连续3个月低于90%,则恢复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

    上一篇

    清新环境:拟发行不超过20亿元公司债券

    下一篇

    注意!新疆交建将于12月11日召开股东大会



    分享成功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一款点开就不想离开的财经APP 免费下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