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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海诚科拟拿下华威电子100%股权 后者股东此前刚终止与德邦科技“收购”事项

    每日经济新闻 2024-11-12 16:35

    11月11日晚,华海诚科披露正筹划以现金及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华威电子100%股权,此前德邦科技披露拟收购华威电子53%股权,但11月1日公告被华威电子相关股东终止。华威电子主营半导体封装材料,为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每经记者 程雅    每经编辑 陈俊杰    

    11月11日晚,华海诚科(688535.SH,股价92.81元,市值74.89亿元)披露,正在筹划通过现金及发行股份相结合的方式,购买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威电子)100%的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德邦科技(688035.SH,股价41.86元,市值59.54亿元)曾披露拟收购华威电子53%股权。但11月1日,德邦科技公告收到交易对方发来的《终止函》,宣布终止此次交易。

    是由于达成了新意向才与德邦科技终止收购事项?还是与德邦科技终止后才与华海诚科达成收购意向?11月12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华海诚科,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关注后续公告,目前事情刚披露,不方便告知更多信息。

    此外,记者还致电德邦科技,公司证代表示,公告已经披露,对方并未说明具体终止原因,具体以公告披露为准。

    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据公告,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整体上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华海诚科实控人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因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存在不确定性。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经华海诚科申请,公司股票自11月12日(星期二)开市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

    股票停牌期间,华海诚科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

    资料显示,华威电子成立于2000年,由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利实业)、杭州曙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辉实业)、上海衡所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夏永潮、绍兴柯桥汇友贸易有限公司、上海莘胤投资管理中心分别持股35.54%、35.55%、19.25%、6.19%、3.08%、0.38%。

    本次交易的最终价格由华海诚科聘请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上述协议为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初步意向,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将由交易各方另行签署正式协议予以约定。

    德邦科技也曾拟收购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另一家上市公司德邦科技曾披露与华威电子相关股东达成收购意向,但10日前宣布告吹。

    9月20日晚,德邦科技披露,与华威电子现有股东永利实业和曙辉实业签署了《收购意向协议》,拟通过现金方式收购标的公司53%的股权并取得标的公司的控制权。华威电子100%股权双方初步协商的作价范围为14亿元至16亿元。

    华威电子主要从事半导体及集成电路封装材料研发及产业化,是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863”计划成果产业化基地,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拥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江苏省集成电路封装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华威电子主营产品为环氧塑封料,现有生产线12条,拥有Hysol品牌及KL、GR、MG系列等100多个型号的产品。公司销售网络覆盖全球主要市场,为英飞凌、安森美、安世半导体、长电、华天、通富微电、士兰微等国内外知名半导体集成设备制造商及龙头封测企业提供专业化产品及服务。

    根据PRISMARK统计,2023年华威电子在全球环氧塑封料企业中销量位居第三,销售额位列第四,在国内环氧塑封料企业销售额和销量均位于第一。

    “本次收购将有助于扩充公司电子封装材料的产品种类,完善产品方案,并拓展业务领域,为公司开辟新的增长点。完成收购后,公司的产品种类和服务的多样性将得到增加,实现产品结构的互补性。”德邦科技当时称。

    然而,11月1日,德邦科技披露,于近日收到华威电子股东永利实业和曙辉实业签发的关于本次股权收购事项的《终止函》,交易对方决定通知公司终止本次交易,并希望与公司妥善处理本次交易终止的后续事宜。

    德邦科技表示,鉴于交易对方因故单方发出终止本次股权收购交易的通知,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已无法继续实施。公司将根据《收购意向协议》的约定与交易对方协商解决意向金返还、已支出成本分担、违约责任等后续事宜,依法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不过,由于前述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意向协议存续期间各方未签署具备法律效力的正式协议,德邦科技未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因此,本次收购意向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211382075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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