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11月4日,据上交所网站,上交所发布关于对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96号)查明的事实,ST锦港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ST锦港为了做大收入和利润、满足银行贷款需求,与大连和境、上海银鸿、宁波朗逸、宁波百荣、重庆岳城川聚、上海盛辙、舟山丰聚益尚等七家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ST锦港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情况。上交所决定,对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徐健,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辉,时任董事鲍晨钦,时任财务总监李挺,时任副总经理宁鸿鹏,时任副总经理曹成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徐健、刘辉10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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