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上海发文监管养老机构预收费:一次性预收费不超过3个月

    每日经济新闻 2024-10-24 17:44

    每经AI快讯,上海市民政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实施办法》。其中提出,养老机构相关收费应符合《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床位费、照料护理费原则上采用当月收取费用的方式。 养老机构一次性预收取的床位费、照料护理费、膳食费等养老服务费最多不超过3个月。鼓励养老机构根据预收养老服务费的月份数,提供相应的折扣优惠。 养老机构收取的为老年人就医等应急需要、偿还拖欠费用、赔偿财物损失等作担保的押金,不得超过单个老年人月床位费的4倍。 养老机构原则上不收取会员费(即以“会员卡”“贵宾卡”等形式收取的,用于老年人获得服务资格、使用设施设备、享受服务优惠等的费用)。 养老机构采用预收费的,应当在服务场所、门户网站等显著位置公示预收费项目、标准等信息,并向所在区民政局报送。(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

    上一篇

    【美股盘前】热门中概股多数下跌;Q3盈利超预期,特斯拉涨逾12%;罢工将持续,波音跌超3%;美银CEO敦促美联储谨慎权衡降息幅度

    下一篇

    万业企业:出售所持富乐德A股股票329.87万股 成交金额1.97亿元



    分享成功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一款点开就不想离开的财经APP 免费下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