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ST聆达子公司金寨嘉悦因未按时支付剩余设备采购款及提货,被捷佳伟创及常州捷佳创没收1.01亿元定金,并可能追索更多损失。此事对ST聆达财务影响较大,公司称正积极沟通寻求解决方案。
每经记者 张宝莲 每经编辑 陈俊杰
10月22日,ST聆达(聆达股份,SZ300125,股价6.11元,市值16.35亿元)发布公告,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与捷佳伟创(SZ300724,股价75.25元,市值262.00亿元)、常州捷佳创于2022年10月31日签订了总价为7.21亿元的《购销合同书》,约定由捷佳伟创及常州捷佳创向金寨嘉悦提供货物及车间工艺调试服务,捷佳伟创及常州捷佳创将34台设备交付至金寨嘉悦指定地点,但金寨嘉悦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剩余设备采购款且未完成提货,构成违约。
根据捷佳伟创和常州捷佳创联合发起的《提货催告函》,其提出行使合同权利,将没收金寨嘉悦支付的1.01亿元定金,并声明将保留追索超出定金部分的呆料损失的权利。
10月22日上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ST聆达董秘办,但在表明身份后,工作人员拒绝了采访。22日下午,记者致电捷佳伟创董秘办,工作人员表示:“因为(ST聆达)没有钱支付接下来的项目,我们后续的新设备也没有继续给他做。但是我们已经收到34台设备的货款,并且多收取了1亿元的处罚金。”
据公告,2022年10月31日,金寨嘉悦与捷佳伟创及常州捷佳创签订了总价为7.21亿元的《购销合同书》,涉及货物及车间工艺调试服务。
2023年6月26日,三方签订补充协议,将合同总价调整为7.94亿元。截至2023年9月16日,金寨嘉悦已支付1.7亿元,捷佳伟创及常州捷佳创将34台设备交付至金寨嘉悦指定地点。
2023年12月12日,三方再次签订补充协议二,约定金寨嘉悦在已交货的34台设备货款扣除完毕后,已支付的剩余9791.96万元作为未出货设备的定金。然而,金寨嘉悦未能在2024年6月15日前完成提货,构成违约。
捷佳伟创及常州捷佳创因此提出行使合同权利,没收金寨嘉悦支付的定金1.01亿元,并保留追索超出定金部分的呆料损失的权利。
ST聆达称,本次定金被没收事项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影响较大,公司在前期半年度报告中确认损失6889.03万元,并在第三季度报告中继续确认相关损失。此外,该事件可能导致金寨嘉悦二期TOPCon电池生产项目终止。
公司称,正积极与捷佳伟创及常州捷佳创沟通,寻求妥善解决方案,并采取必要措施以减少损失。
10月22日下午,记者致电捷佳伟创董秘办,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公司在签订合同后一般会采取“3331”的回款方式,首先会打30%的预付款用于制作设备,设备制好后客户再付30%的发货款,验收时再付30%验收款,最后10%为质保金。如果没有按照合同执行,肯定会收取一定的处罚金。
据上述工作人员介绍,ST聆达采购的设备并不止34台,但是具体数量不是太清楚。“确实不排除后面继续扩产的可能,如果有后续资金并且继续合作,可能就看怎么去沟通了。”。
目前来看,ST聆达深陷光伏电池公司停产、违规担保等问题,短期想要支付采购款或较为困难。
3月14日,金寨嘉悦PERC(钝化发射极和背面接触)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实施临时停产,并无法在3个月内恢复正常生产。上市公司股票于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随后,公司及子公司累积违规担保金额6600万元,公司股票于8月19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此外,公司2023年度被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9月2日,ST聆达收到六安中院送达的《决定书》,六安中院决定对金寨嘉悦启动预重整。
9月9日,公司公告,公司债权人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六安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于9月23日召开公司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9月23日,ST聆达发布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计划引入产业投资人,为上市公司提供产业及资金支持,还需要承诺兜底解决公司证券违规问题,包括不限于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解决方案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要求。
10月8日,公司公告,由于ST聆达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董事长兼总裁王明圣、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林志煌、财务总监谢景远被深交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封面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刘国梅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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