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李宣璋 每经编辑 陈星
每经讯 9月27日,国家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具体实施工作。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如果相关人员违反了医保协议,由医保经办机构作出责任认定,再由经办机构进行记分管理。如果是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要根据行为性质和所负责任的程度不同,再进行记分。在管理流程方面,正在加紧研究与《指导意见》相匹配的经办规程。准备从协议管理、登记备案、服务承诺、医保结算等环节全流程进行规范,建立统一规范的监管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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