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促进劳动报酬合理增长。健全劳动、知识、技术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强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指导,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
每经记者 张怀水 每经编辑 陈星
9月25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外公布。
《意见》指出,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财政、货币、产业、价格、就业等政策协同发力,提高发展的就业带动力。健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确定、重大生产力布局要同步开展岗位创造、失业风险评估,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围绕高质量充分就业,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提到了五个“着力”,分别是着力强化就业优先导向、着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着力完善重点群体政策支持体系、着力激发就业创业活力和着力营造公平就业的良好环境。
《意见》指出,促进劳动报酬合理增长。健全劳动、知识、技术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强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指导,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
与此同时,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推动企业依法保障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队伍建设,持续整治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有效治理欠薪欠保、违法裁员、求职陷阱等乱象。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经济学院院长、教授纪韶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想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关键是要改革收入分配机制。长期以来,我国收入分配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二次分配环节。因此,如何让劳动人民在初次分配中获得更加公平的报酬,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我认为高质量的就业才能有高水平的收入,所以,首先要解决高质量就业的问题。”纪韶进一步向记者表示,要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提升劳动者的技能,为社会创造更大价值,只有这样,才能匹配更高的收入。另一方面,就是要给中小微企业更好的政策保障,中小微企业是灵活就业者主要的就业渠道,要让这类劳动群体有更稳定的就业环境和收入。
《意见》还提出,推动用人单位及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推动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向职业劳动者广覆盖。完善就业与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联动机制,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待遇,提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调整完善低保渐退期限和就业成本扣减规定。
《意见》指出,提高教育供给与人才需求的匹配度。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科学研判人力资源发展趋势,统筹抓好教育、培训和就业。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扩大理工农医类专业招生规模,根据社会需要、产业需求、职业开发优化调整学科专业设置。将就业状况作为办学资源配置、教育质量评估、招生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对就业质量不高的专业实行红黄牌提示制度。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推进技工教育高质量特色发展,组建一批技工教育联盟(集团),遴选建设一批优质技工院校和优质专业。将职业生涯教育融入高校人才培养全过程,推动在普通高中阶段开展职业启蒙、职业认知、职业体验。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去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4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就明确提出,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持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红黄牌提示制度;引导高校重点布局社会需求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学科专业,及时调整或更新升级已经不适应社会需要的学科专业。
纪韶认为,从短期来看,要改善结构性就业矛盾,首先要了解企业发展需要。只有从供给端发力,立足技能人才短缺的系统性问题补短板,为大量劳动者提供多层次学习和实训机会,健全技能人才使用、评价、选拔、激励等方面制度体系,才能解决新形势下高素质人力资本数量不足的问题。
“其次,应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纪韶表示,要瞄准技术变革和产业优化升级的方向,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吸引更多青年接受职业技能教育,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效衔接。
封面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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