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东方国信: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和北京证监局警示函

    每日经济新闻 2024-09-25 16:37

    每经AI快讯,9月25日,东方国信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管连平、霍卫平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和深交所出具的《监管函》。函件指出,两人承诺在内蒙古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完成正式运营之日或2023年12月31日前,将持有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昂投资合伙企业和北京德昂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合伙份额/股权及其他权益全部进行转让给东方国信或无关联第三方。但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承诺未履行完毕,构成违反承诺的行为。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监管规则的学习,并积极推进相关事宜,确保尽快履行并完成相关承诺。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

    上一篇

    亚威股份:拟回购不超过7000万元股份

    下一篇

    百川股份:9月2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分享成功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一款点开就不想离开的财经APP 免费下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