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王砚丹 每经编辑 彭水萍
9月18日,证监会发布通知,根据《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下称《离职人员监管规定》),将由各证监局协助提供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及相关亲属的信息查询比对服务。
证监会表示,开展辅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可在拟上市企业提交辅导验收申请前,向发行人注册地或主要经营地证监局提交查询申请。保荐机构在申请查询时应当一次性提供需查询的发行人股东信息。证监局接到查询申请后,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保荐机构反馈结果。原则上,保荐机构对一家发行人仅可提交一次查询申请。
证监会要求,保荐机构应做好查询数据的使用管理。查询结果仅辅助用于提交《监管规定》要求的专项说明,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保荐机构应当勤勉尽责,除证监局提供的信息查询比对服务外,还应充分利用各项核查手段,验证发行人是否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及相关亲属入股情况,并严格按照《监管规定》要求开展核查工作,发表明确意见。
之前9月6日,证监会发布了《离职人员监管规定》,拉长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将发行监管岗位或会管干部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延长至10年;发行监管岗位或会管干部以外的离职人员,处级及以上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从3年延长至5年,处级以下离职人员从2年延长至4年。同时将从严审核的范围从离职人员本人扩大至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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