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黄鑫磊 每经编辑 陈俊杰
9月3日,上交所向华菱精工(603356.SH,股价12.13元,市值16.17亿元)发出《关于对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据悉,经查明,今年4月30日,华菱精工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显示,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上海三斯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三斯)存在255.54万元非经营性往来。
6月22日,华菱精工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显示,2023年度,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255.54万元,主要系应收上海三斯的业绩补偿款,上海三斯系公司收购江苏三斯风电科技有限公司时的交易对手方之一和时任董事及持股公司大股东薛飞所控制的公司,公司于2023年年报中继续将其认定为关联方。
上交所认为,华菱精工发生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损害了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与上海三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总裁兼董秘罗旭作为公司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和经营管理的具体负责人,公司时任首席财务官贺德勇作为公司财务事项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人员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及承诺。
对此,上交所做出监管措施决定:对华菱精工、关联方上海三斯、罗旭、贺德勇予以监管警示。
上交所要求华菱精工董监高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向上交所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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