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黄胜
新华社8月26日消息 澳大利亚26日实施一项新法律,赋予打工人“掉线权”,可在非工作时间拒绝接收工作邮件、接听工作电话,且不会因此遭受处罚。
据新华社,澳大利亚去年一项智库调查研究显示,澳大利亚人2023年全年在下班时段平均被雇主“偷走”281小时,相应劳动价值估计1300亿澳元(约合88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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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20多个国家出台相似法律,最早是2017年在法国。据英国《每日电讯报》报道,法国一家法院2018年对一家杀虫剂生产企业处以6万欧元(6.67万美元)罚款,缘由是后者要求一名员工时刻保持手机开机以应对突发状况。
路透社报道,“掉线权”法律同样考虑到雇主因情况紧急、在非正常工作时间“摇人”的需求,员工必须以“合理”理由拒绝回复。
如果劳资双方就是否“合理”发生纠纷,澳大利亚公平工作委员会将予以裁决。这一监管机构将考虑员工的职位、雇主联络的理由和方式等因素。
公平工作委员会有权下达“停止并终止令”,要求雇主停止联络员工,或禁止处分员工;否则,雇主将面临9.4万澳元(约45.45万元人民币)罚款;反过来,如果员工拒绝的理由不合理,会被罚款1.9万澳元(约9.19万元人民币)。
重庆日报消息,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主任吕国泉提交了《关于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的提案》,其中提到,“离线休息权”指劳动者在法定或约定工作时间之外,拒绝通过数字工具进行工作联络或处理工作事宜的权利,并建议将“离线休息权”入法,减少劳动者出现“休而不息”的情况,从而更好地保障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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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青年报,吕国泉表示,网络时代数字信息技术使劳动突破了时空界限,提供了灵活的工作方式,但也模糊了工作与生活的“边界”。一些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进工作群,下班时间依然可以通过微信等方式安排工作,劳动者“休而不息”“人在曹营心在汉”,休息权、隐私权得不到保障。因此,他建议,在劳动法立法层面引入离线休息权,提高企业隐形加班违法成本。
3月10日,吕国泉独家回应央广网记者表示,目前该提案已立案。
但也有网友提出解决实操性问题很重要,就此,吕国泉接受央广网记独家专访时表示,需要工会组织等从维护职工权益角度去介入,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既有组织的优势、法规的优势,也可以解决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他说,会继续关注这个问题,但可能这个过程不会一蹴而就。
据中国青年报,1月23日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到,2023年,北京法院聚焦劳动者权益保护,审结劳动争议案件41526件,针对网络时代“隐形加班”现象,将下班后利用微信付出实质性劳动依法认定为加班,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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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在附件中介绍,劳动者李某起诉公司向其支付2019年至2020年的加班费。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工作内容具有周期性和固定性的特点,有别于临时性、偶发性的一般沟通,体现了用人单位管理用工的特点,应当认定构成加班,据此判决某公司向李某支付加班费3万元。
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涉欠薪纠纷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李某起诉某传媒公司劳动争议案。
因李某的工作无需在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完成,且工作时间较为分散,难以量化考勤和进行科学的统计,审理法院根据李某提交的微信内容、自述公司的考勤时间及工资标准,酌情确定某文化传媒公司支付延时加班费1万元;根据微信内容等确定李某存在三天休息日到岗事实,判令某文化传媒公司支付休息日加班费5517.24元。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案中,人民法院在认定“线上加班”加班费时,以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占用其休息时间为认定标准,综合考虑劳动者的加班频率、时长、工资标准、工作内容等因素,酌情认定劳动者的加班费,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新华社、央广网、中国青年报、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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