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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拍再次流拍!华林证券“红博会展”资产处置将走向“以物抵债”?

    每日经济新闻 2024-08-12 21:56

    每经记者 王砚丹    每经编辑 肖芮冬    

    8月12日晚间,华林证券正式发布了《关于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称,“红博会展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红博会展”)相关底层资产于2024年8月8日10时至2024年8月9日10时止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了第二次公开拍卖,本次拍卖结果为流拍。

    面对连续两次的流拍,华林证券后续将如何继续推进涉案底层资产的处置工作,成为了市场关注的焦点。针对此情况,华林证券表示,为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公司作为管理人继续秉承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推进以物抵债等资产处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大连银行与民生证券均对华林证券提起仲裁

    对于华林证券而言,“红博会展”一事纠缠多年,已成为对公司影响重大的历史遗留问题。

    2022年7月7日,华林证券发布的公告披露了公司与大连银行关于“红博会展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违约责任争议”仲裁案件情况。

    华林证券为“红博会展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大连银行于2017年9月认购了“17红博04”“17红博05”“17红博06”资产支持证券。

    由于该专项计划服务机构哈尔滨红博会展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未能及时、足额向专项计划监管账户归集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特定原始权益人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信托贷款还款义务和差额支付义务,担保人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保证责任,导致案涉专项计划于2018年10月8日未能按期完成收益分配,触发专项计划违约条款。因对该专项计划违约责任存在争议,大连银行于2022年5月对华林证券提起仲裁。

    2024年2月28日,华林证券发布的《关于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显示,根据仲裁结果,华林证券需偿还大连银行的本金损失2.28亿元,并承担大连银行律师费、仲裁费等。仲裁结果还明确,如果案涉专项计划在之后的底层资产处置中有可分配财产,大连银行后续在清算后,可获得的案涉专项计划分配财产应扣减华林证券人已赔偿的金额。

    2024年7月3日晚间,华林证券再次发布公告,民生证券也因“红博会展”对公司提起仲裁。民生证券持有“17红博06”资产支持证券金额7500万元,持有“17红博07”资产支持证券金额1亿元(合计持有该专项计划19.02%份额)。民生证券要求本金共计1.75亿元,以及相关利息损失、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共暂计2.16亿元,并请求裁决华林证券承担本案仲裁费、保全费及保全保险费等费用。

    因此,作为被申请人,华林证券涉及上述两起仲裁的本息合计已达4.44亿元。

    两次“流拍”后,华林证券将推动“以物抵债”?

    作为红博会展专项计划的管理人,华林证券此前已启动了专项计划项下底层资产的处置程序。相关底层资产为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与红旗大街交角处商业及办公区部分的建筑面积11.95万平方米商业房产和8.27万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一次拍卖于2024年7月13日10时至2024年7月14日10时止,起拍价13.53亿元。第二次拍卖从2024年8月8日10时至2024年8月9日10时止。由于两次拍卖均流拍,华林证券后续将如何继续推进涉案底层资产的处置工作,成为了市场关注的焦点。

    值得一提的是,大连银行的仲裁结果已出。根据仲裁裁决,华林证券已在2023年计提与大连银行相关的预计负债。

    有法律专业人士指出,在司法拍卖中,拍卖流拍并不意味着相关资产将“砸”在手中无法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了拍卖外,还有变卖、以物抵债等多种处理方式可供选择。华林证券下一步有极大可能召开持有人会议,“以物抵债”大概率是唯一的选择。

    华林证券亦在公告中指出,根据相关规定,流拍情况下,申请执行人有权向法院申请以物抵债。如申请执行人不接受以物抵债的,法院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若债权人最终不接受“以物抵债”,则等同于放弃其债权优先受偿的机会。因此,若债权人仍希望直接追回损失,资产处置最终将不可避免走向“以物抵债”的路径。

    值得一提的是,该事件对华林证券影响不仅仅是财务方面。

    2023年,华林证券实现营业收入10.15亿元,同比减少27.38%;净利润3168.61万元,同比减少93.1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3亿元,同比减少52.87%。

    由于今年初首次披露的2023年业绩预告中,未考虑红博会展仲裁案存在的风险迹象、未准确计提业务及管理费,导致2023年报业绩预告归母净利润1.72亿~2.18亿元与2023年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归母净利润0.25亿~0.37亿元存在较大差异;且未及时披露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书》,今年5月,西藏证监局对华林证券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华林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因此,对于华林证券来说,尽快启动下一步的资产处置程序或许是降低影响的关键。有业内人士表示,面对当前的困境,华林证券需要采取果断措施,尽快推进以物抵债流程,以确保投资人的利益并弥补公司的潜在损失。同时,公司在处理这些仲裁案件的过程中,需保持透明度,及时向市场和公众通报进展情况,以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市场信心。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41N1400928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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